关于村级林长制工作汇报【五篇】

汇报,汉语词语,[释义](动)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汇报。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村级林长制工作汇报【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村级林长制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林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增绿、护绿、管绿、用绿、活绿”目标任务,持续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优化林业发展环境,不断推动林长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20***年主要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林长制改革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级林长责任。

不断健全和完善林长制改革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功能,积极发挥各级林长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察指导、跟踪调度等作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深化林长制改革工作,多次听取林长制改革情况汇报,定期召开全区林长会议,研究制定繁昌区20***年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各级林长职责,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林长深入林区开展巡林共计500余次,重点检查森林资源的管护情况及林区防火队伍应急能力、森林火情处置措施和人员物资储备情况,林长巡林履职步入常态化。

(二)推动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示范引领取得实效

制定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创建森林旅游和青梅产业发展示范区,以点带面,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一是以马仁奇峰森林旅游为依托,结合中分村红色教育基地、八分村美丽乡村、途居马仁山房车露营地等一批优质旅游项目,按照“慢调生活、健身休闲、农耕体验、美食养生”的理念,沿淮九线精心打造省级“江南慢谷”旅游度假区,大力发展全区森林旅游事业。二是加快推进全区特色经济林建设,发挥林产品加工基地优势,突出主导产业发展。出台《繁昌区加快青梅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创建500亩的青梅种植标准化示范园,同时,积极探索“产业+金融+科技”新模式,进一步做大做强休闲食品产业板块,发挥青梅的生态、观赏等功能,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举办青梅种植技术培训班,扩大种植基地规模,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到12月底,全区青梅种植达5000亩。预计全年林业产值超15亿元,增长10%以上。

(三)深化“五绿并进”体制机制,林长制改革再上新台阶

1.聚焦“增绿”优生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行动,全年完成造林2619.4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抚育30000亩,创建省级森林村庄5个,义务植树近30万株。全面启动长江岸线绿化“建新绿”工作,完成补绿、植绿800亩,基本做到岸线1公里范围内应绿尽绿。

2.聚焦“护绿”守红线。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地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勘界立标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国家批复的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的坐标,重新进行了自然保护地的勘界立标工作。同时,对全区的自然保护地进行了整合优化,将安徽马仁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安徽繁昌马仁山省级地质公园整合优化为1个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保护面积1128.12公顷。进一步加强湿地管理,新设立繁昌区孙村镇五连圩和荻港镇板子矶湿地保护小区,新增湿地保护面积882.81公顷,湿地保护率达52.62%。

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对全区115株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持续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防治面积共1200亩。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不断加大巡护力度,护林员队伍增至100人;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的管控工作,严格开展监督检查,严控野外火源;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0万元新建森林消防器材室,购买森林消防器材10万元,建设19公里森林防火道路,变被动防火为主动防火,充分发挥森林火灾阻隔能力,全年实现零火情。

认真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的部署要求,完成了所有在养野生动物的处置工作,发放野生动物养殖企业退出补偿金6830696元,出台区禁食野生动物人工养殖企业退出转产工作方案,大力支持野生动物养殖企业转型转产。

3.聚焦“管绿”严监管。全面推进森林资源管护。完成13万亩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严格林地定额管理,严守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林木限采伐制度,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年办理林木采伐49宗,采伐面积8326.2亩,采伐蓄积2327.63立方米。办理林地征占用12宗757.26亩。持续开展森林督查,构建最严格的督查工作机制,全年完成240个森林督查及长江经济带遥感即时监测判读图斑核实,对10个非正常图斑进行查处,按照“边查边改”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到位一起。

4.聚焦“用绿”兴产业。继续加大对林药、林菌、森林旅游等特色林下经济扶持力度,打造了一批高效林下经济示范点。全区拥有全国森林休闲康养基地1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家,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省级森林旅游人家17个,市级林下经济示范点8家。

5.聚焦“活绿”增动能。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林业经营主体规范林权流转。积极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业务,已实现林权抵押贷款280万元。确定意向贷款企业6家,融资金额近240万元。

二、2021年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完善“五个一”平台建设。进一步落实全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和森林经营规划,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做到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践路径。

二是科学开展生态修复。持续巩固长江岸线整治成果,全力推进生态复绿向长江支流延伸,大力开展植绿补绿护绿,巩固拓展整治成果,确保生态优先一寸不让、绿色发展半分不减。坚持集约节约、合理高效发展森林资源,围绕乡村振兴,圆满完成林业增绿增效行动,通过四旁四边造林绿化方式,探索开展“百村千树”工程,解决造林绿化与空间供给的突出矛盾,将生态修复、生态保护、村庄绿化美化融入林业发展全过程。

三是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全面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制度,对全区古树名木重新进行鉴定、挂牌保护。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限制天然公益林更新采伐,强化松材线虫病除治等重大灾害采伐限额保障力度,推进森林科学经营,实现森林资源“越采越多、越采越好”。

四是探索自然保护地动态监测。整合先进监测手段,尝试自然保护地环境、生态、资源等各类数据的高密度、多要素、全自动采集。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

五是推进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压实各级林长特别是镇村两级林长的责任,实行防控网格化管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三个体系建设,推进联防联治、社会化防治和无公害防治,强化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防控工作,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

六是加快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和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自然阻隔带和现有工程阻隔带的基础上,推进重点区域林区道路建设,形成阻隔功能较强的林火阻隔体系,降低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几率。

七是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效应,大力发展青梅等特色产业,积极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与林业产业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生态效应、经济效应、社会效应相统一。

八是继续跟踪林业改革与发展、科技推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等项目。开展林业贷款贴息、森林保险等一系列惠民项目,新建一批林业产业示范基地。

【篇2】村级林长制工作汇报

根据市林长制办公室池林长办(2021)2号《关于开展池州市20***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照《池州市20***年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细则》,逐项自查评分,收集佐证材料,经自查自评,我县20***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自评为103分,现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保护发展决策部署实施情况,自评得15分。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编制了《安徽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完成了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溶洞群国家地质公园和石台溶洞群风景名胜区,杉山、目连山省级森林公园,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的范围勘界;完成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编制,于20***年5月15日召开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评估论证会,县政府向市政府报送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监管,我局成立全县自然保护地以及林地、湿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地等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督导推进,严查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皖发〔2017〕32号),分别于20***年3月30日、12月18日召开了二次县级林长会议,及时调整充实了县级林长会议成员,明确了县级林长联系乡镇林长制改革工作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重点时段县林长办提示县级林长开展专项督查,县级林长深入联系乡镇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督查指导,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责,配合县级林长开展督察工作,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合力,助推林长制改革发展;20***年5月,县林长办对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实施林长制改革工作进行了考评,得分列入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建、政府绩效综合考核;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皖办发〔2018〕22号),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全年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1242.04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962.74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助资金279.3万元,上报符合补偿条件的公益林84.16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65.54万亩,省级公益林18.62万亩;积极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符合条件的流转项目在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林区道路建设纳入“四好农村路”规划,国有林场仙寓山管理站、黄沙坑管理站20***年度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积极为林业投融资提供服务,“劝耕贷”等工作稳步推进,通过林权流转、扶持新兴林业产业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林业。

二、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自评得5分。

1、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根据人事调整等情况,县林长办下发了《关于更新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数据的通知》(石林长办[20***]6号),及时完善、更新林长档案信息;

2、组织制订了县、乡级森林经营规划,20***年度林业生产和森林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3、编制了《石台县20***年度林业科技服务实施方案》,组织林业科技人员开展各项科技活动。全县54名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包括林业专家)深入重点村、组及林业公司、企业及大户开展科技活动,普及林业技术,为林长提供服务,县经信局安排6名林业科技工作者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汪涛同志获“石台县最美科技工作者”光荣称号;

4、森林公安转隶后,县公安局及时研究制订了“一林一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由乡镇派出所长担任本辖区内“林长制”警长,县公安局加强与林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线索互查、资源互享,形成联动联勤工作机制,加大对涉林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20***年先后配合林业部门现场执法、辖区各派出所配合乡镇政府制止非法涉林活动50余次,侦办涉林案件9起,打击滥砍滥伐、非法猎捕取得阶段性战果。

5、20***年度,全县共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025名,建立健全县、乡、村、组、护林员五级护林网络体系,人均管护面积1700亩,实现了全县175万亩集体山林管护全覆盖。开展各类岗前培训1100人次,进一步提高护林员履职尽责能力。20***年3月,石台县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核查工作的通知》(石林办[20***]20号),针对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年脱贫攻坚反馈“贫困户长期外出务工却被聘为生态护林员”的问题,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乡镇自查与县级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生态护林员作用。七都镇黄河村沈亚志当选安徽省“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全年累计发放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782.83万元,实现了林业生态扶贫精准管理,助力我县脱贫攻坚。

三、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情况,自评得10分。

1.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9号)和《池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池办发〔20***〕10号》,县林长办结合石台县实际,初拟了《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各乡镇、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形成《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县委办、县政府办以石办发(20***)9号文件印发各地执行,为我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2、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根据《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通知》和池州市林长办《关于加快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的通知》要求,以全面推行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县林长办制订了《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打造示范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石台样板。

四、示范区及先行区的改革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情况,自评得19.5分。

20***年石台县以《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抓手,着力推动林长制改革工作,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我县森林康养、林业扶贫合作、涉林刑事案件补植复绿等三项工作作为典型案例上报,其中石台县扶持发展造林合作社积极参与林业生态修复案例在《池州日报》发表,我县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台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石台县成立了“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年6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负责取得全县各林权所有人的授权,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业碳汇,负责碳资产分割、管理、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省林业局、池州市林业局网站对石台县碳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情况,自评得1.5分。

20***年7月,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成果核实工作的通知》(林资函[20***]177号)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全省核实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技术人员66人,对全县公益林和天然林开展了外业核实工作,并将技术人员外业核实数据运用ARIGIS逐一将小班落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形成公益林和天然林核实数据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省林业局,并顺利通过省规划院和华东院质检。

20***年,累计发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537.3万元。

六、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自评得3分。

20***年度我县森林覆盖率84.6%;全县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660万立方米。

省局下发石台县疑似变化图斑累计561个,经核查,共发现违法图斑36个,全县共办结破坏森林资源案件35件。其中,林业行政案件20起;刑事案件15件。共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罚款20.7066万元。共行政问责1人次。另有一起因调查人员误判实际为有证图斑,经请示省局作销案处理。

七、自然保护地管理情况,自评得1.5分。

我县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各项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管理站和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制订了一区一策保护方案,按要求落实“一区(园)一册”档案管理;牯牛降自然保护区已制定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方法,按要求安排防火值班,制定和落实了应急保障措施。

20***年度我县无自然保护地整改任务。

八、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自评得2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58号),我县成立了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印发《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实施方案》。按省、市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核实底数,全县需要退出人工繁育和处置养殖野生动物的对象有3家,共支付补偿资金 10.557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 3.1671 万元,市级财政承担 3.1671 万元,县级财政承担 4.2228万元。补偿资金已全部支付到养殖单位和个人。

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预防表每天上报,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情况统计表每周上报。

九、湿地保护修复情况,自评得1.5分。

石台县湿地保护率为61.6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般湿地名录由市林业局发布(池林函〔20***〕112号),石台的庆丰水库被列入湿地名录。

十、古树名木保护,自评得0.5分。

我县一、二、三级古树保护名录已公布,所有古树都实行了挂牌保护,20***年投入资金63万元,完成了20棵一级古树的修复、8棵县级古树修复。

十一、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自评得6分。

20***年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全县完成成片人工造林797亩,其中新增造林297亩,更新造林500亩,任务完成率266%;完成森林经营244131亩,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任务52000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森林抚育任务192131亩(任务完成率195%);完成封山育林30000亩,其中长防林工程封山育林2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封山育林10000亩;完成退化林修复6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 

十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情况,自评得3.5分。

20***年度我县“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应完成人工造林500亩,其中,城镇周边绿化提升100亩,景区周边绿化提升200亩,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150亩,房前屋后绿化面积50亩(折合面积);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提升4.6公里;创建省级森林村庄8个。

全县共完成“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城镇周边、景区周边、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人工造林512亩,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提升56公里。完成8个省级森林村庄规划方案编制及组织实施、自查验收等工作。

十三、林木良种使用率情况,自评得0.5分。

20***年我县新造经济林、用材林全部使用良种,良种使用率超过85%。

十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自评得4分。

1、20***年年度“四率”目标管理指标全面完成,成灾率1.08‰、无公害防治率100%、测报准确率95.86%、种苗产地检疫率100%,符合市林业局下达的管理指标要求,全面达标。

2、松材线虫病防治显成效。境内死亡松树发生情况有好转,小河疫点疫情得到遏制,与黄山市毗邻乡镇等重点治理区的生物隔离带基本建成,牯牛降重点预防区联防防控格局已经形成。全县的松材线虫病疫木源头管理成效明显。

3、有效组织舞毒蛾应急防治降低了防治区域的舞毒蛾虫口密度,防止了大面积灾情发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舞毒蛾来年继续猖獗趋势,且虫害发生区的阔叶林已全面复绿。

4我县松材线虫病、舞毒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历经省市督查检查1次、明察暗访1次,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现存在病虫情监测数据严重不实、除治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未发生因此被省级以上部门约谈。

十五、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自评得4分。

20***年度我县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健全“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级负责人包组、组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六级”包保责任体系;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遵章用火、文明祭祀,全县人民森林防火的自觉意识普遍增强;组织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执行政府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全县森林火灾“零”发生。

十六、林业执法工作情况,自评得2分。

今年七月份森林公安队伍整体转隶,新《森林法》取消木竹外运和运输检查制度,全县涉林行政案件的查处面临新问题、新挑战。面对新时期形势的变化,石台县林业系统整合执法力量,组建以木竹检查站为班底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执法责任和范围,划定各木竹检查站具体日常执法辖区,遇到重大复杂案件时,由县局统一调配执法力量,实行专案专办。相关执法承办机构由县局内设职能股室依照各自职能承担,局办公室负责执法必要设备、工具等后勤保障,局财务股负责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一年来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8起,移送林业刑事案件3起,有效地维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十七、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自评得8分。

20***年度石台县林业生产总值37087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增幅高于全市增幅平均值;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省局下达我县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省级财政资金45万元,重点开展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推广及相关培训,石台县编制上报了《石台县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规模及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总任务400亩;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被国家林草局、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石台西黄山硒农旅度假区森林康养基地;石台县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石台县七都镇国志家庭农场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示范家庭林场。“牯牛降”商标被确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天方”商标、“雾里青”商标被确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茶苑天方”商标被确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

20***年,石台县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制定《石台县20***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配合对食用菌检验检测,加强基地建设,推进优质食用林产品发展,认真履行林业主管局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切实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未发生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十八、林木种苗发展情况,自评得2分

今年省未下达我县良种选育任务,加之近年来林木种苗市场处于低谷期,苗农对投资林木种苗较为谨慎,没有开展林木种苗良种选育工作。

十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自评得4.5分。

石台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和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意见,培育了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石台县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石台县七都镇国志家庭农场等新型林业主体,林权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统一交易,全年办理林权流转1起;积极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融资担保业务,全年发放担保贷款业务6笔;全面完成森林保险任务,参保森林面积170.1万亩,全年赔付71.1万元,受益农户906人。

二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情况,自评得2分。

为加强国有林场林长制改革工作领导,确定县长、县级总林长章文静同志联系石台县国有林场林长制改革工作;县国有林场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林业生产和保护任务全面完成;仙寓山管理站、黄沙坑管理站20***年度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二十一、林业科技支撑创新工作情况,自评得4分。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开林业新品种保护执法行动;安徽绿加硒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钱柳叶用林项目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重点开展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推广及相关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县经信局安排6名林业科技工作者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汪涛同志获“石台县最美科技工作者”光荣称号。 

二十二、加分项,自评得3分

20***年,石台县林业局荣获全省森林防火和抚育补贴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年石台县生态护林员沈亚志荣获安徽省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

我县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台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石台县成立了“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年6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负责取得全县各林权所有人的授权,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业碳汇,负责碳资产分割、管理、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省林业局、池州市林业局网站对石台县碳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篇3】村级林长制工作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试行)〉关港镇2018年积极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定工作计划。在林长制的领导下,通过近年来一系列有效的工作,全镇林业发展发生了非常喜人的变化,森林生态面貌焕然一新。

一、完成目标任务

1.全面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自林长制全面实施以来,我镇制定了工作计划,完善了镇、村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镇13个村32个.1万亩林地、森林、村绿化区全部落实到专人负责,巩固镇村两级林长责任。设立林长公示牌14个,镇副林长15个,村副林长26个,专职护林员17个。20***年,党委政府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项林业工作,以林长制为出发点,对各村林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同时,横幅、广播和口号在全镇得到了广泛宣传。有效保护全镇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林业经济稳步改善,农民林业收入持续增长。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积极实施天然林商业禁伐。

严格执行森林限量采伐制度,全年设计实施8435森林采伐m三、未突破上级下达的总限额。

实行森林资源管理检查制度,各村配备专职林业主任负责林业工作,安排专职护林员全年巡逻森林,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当年,该镇发现了两起林业采伐案件,并得到了有效的调查和处罚,没有任何混乱

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利用横幅、标语、致林农一封信等形式不断加强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全面禁止电网捕鱼、捕猎野生动物,加大对饭店、商店进行告知和检查次数,杜绝经营贩卖销售野生动物及捕猎工具,全年未发现乱捕乱猎野生动物案件。

严格落实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全镇共实施公益林保护面积95125亩,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得到发放;4.57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的井井有条,补助资金得到及时顺利发放。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165株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境内分流古树群落实了日常维护,苏村古树群进行保护,郑村白泥一级银杏古树进行修复和复壮。

3、针对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开展野生动植物管控

我们开展防控宣传,关闭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野外野生动物巡查,主动参加206国道卡点值班,冲锋在疫情一线。

4、搞好造林绿化为创建森林城市打好基础

全镇完成人工造林1151.5亩,封山育林45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培育320亩,森林抚育9900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1900亩),完成义务植树5.7万株,建设了两个义务植树基地,按照县创建森林城市指挥部交办单落实好森林城市创建各项创建指标任务。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镇绿化进一步提升。

5、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有村两委干部专职负责林业及森林防火工作,聘请一名专职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森林防火期在重点地段守候;二是新增投入一万余元给各村统一配发大功率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个110套;三是镇森林防火宣传车在不同节点到各村巡回宣传,统一制作的防火宣传标语到各村张贴在醒目位置;四是由成立了80人的应急分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加大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常年对辖区内的各种苗木、树木进行监测,定期对它们进行实施检疫检查。特别是5.30以后,根据市、县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行动会议精神,镇政府及时成立了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牵头,组织林业站、森林派出所、木材检查站、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所有的木材加工企业经营松树情况进行不定期排查,杜绝松疫木非法加工经营,发现的松疫木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

6、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林业经济新思路。

一是在林权制度改革方面一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变”改革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2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1个,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四是积极当好镇党委政府林业经济发展的参谋,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今年我镇林业的中心工作是东至木塔100兆瓦风电项目服务,今年风电企业发电基塔依次安装和发电,我们加紧指导风电企业做好进入风场道路周边的生态恢复和风电检修道路水保措施施工。积极探索发展林业经济思路,金鹏药业组织中园、梓桐村农户成立林下种植黄精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下黄精种植;祝山村发展蓝莓30亩。

二、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敢于借鉴引进、突破创新:白茶、杨梅和蓝莓采摘园、黄精种植等大胆引进种植。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1、林长制各项制度虽已制定,林长制办公室力量薄弱,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完善。

2、有部分林长对自己职责不清,不能很好履行林长职责。

3、林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不够细致。

4、林业企业融资困难,现在许多银行不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不利企业持续发展。

四、下年度工作目标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造林任务1000亩,封山育林2000亩,退化林修复1000亩,森林抚育80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加快推进龙泉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镇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尤其是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木塔红军纪念馆为中心,辐射祝山村的生态旅游和大田村、荣兴村、畲狮村、木塔村的红色旅游,不断做大做强木塔红色和绿色旅游品牌。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强力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加大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保护和林业产业建设;积极实施好欧洲投资银行贷款安徽省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迅猛;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篇4】村级林长制工作汇报

一、林长制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2018年,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我区相继出台了《临川区巩固深化山长制成果全面实施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临办发[2018]51号)、《临川区林长制工作目标考核方案》(临办发[2018]49号)、《临川区林长制2018-20***年工作目标》(临办发[2018]48号)、《关于印发临川区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通知》(临办字[2018]115号)、《临川区林长制会议、信息通报及工作督办制度》(临办字[2018]116号)。12月份以来,根据省、市总林长会议部署安排,区、乡、村先后组织召开了临川区总林长第一次会议,各乡镇林长第一次会议、村级林长会议等,建立健全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各级林长,划定责任区域,制定落实各级林长制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林长制宣传发动与教育培训,区、乡先后对监管员、护林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不断完善林长制相关制度,全区各村级组织认真构建“一长两员”森林资源管理架构,积极发挥源头管理作用,较好地落实了“一长两员”责任制。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较好地落实了森林资源管理各项目标责任,实现了保护性指标和建设性指标的同步提升,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发展。

二、主要做法

2018年,我区不断巩固深化山长制成果,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实施林长制,从加强宣传发放、健全组织体系、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12月6日上午,临川区召开了总林长第一次会议,区总林长、副总林长、挂点乡镇的区级林长、乡级林长以及区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2018年省、市级总林长第一次会议精神,区总林长、区委书记胡领高向各乡级林长下达了2018-20***年林长制责任书,并作了动员讲话。胡领高在会上指出,要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行落实“林长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精准发力,扎实做好林长制各项工作。要通过落实林长制,着力抓好“管绿、增绿、护绿、用绿”四篇文章,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要强化保障,形成林长制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和乡级、林级林长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区级总林长会后,各乡镇(场)认真贯彻区级会议精神,也都先后组织召开了乡级林长会议。通过各级林长会议的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使林长制工作在我区各级党员干部中进脑入心。二是制作林长制宣传公示牌。按照林长制工作要求,我区在主要通道制作了大型林长制区级林长公示宣传牌2块,规格4m×4m,各乡镇(场)、村都在本辖区范围内制作了“林长”公示牌,对各级林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责任区域、责任面积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此外,我区采取出动宣传车巡回广播宣传,在主要通道路口张挂横幅、刷写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江西卫视20***年元月1日江西新闻联播中播出对我区生态公益林场林长的采访等形式,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活动,提高全社区参与和支持林长制工作的氛围。今年4月以来,我区出动防火宣传车,利用农村集镇当墟之机,下到乡镇、村组开展林长制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林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开展林长制宣传培训。我区制定了全区林长制宣传和培训方案,认真开展林长制政策宣传。各乡镇(场)结合林长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组织村级“一长两员”参会并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一长两员”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二)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区、乡、村三级组织均按要求设立了林长,划定了责任区域,并在林区山口或醒目地方树立了林长公示牌。区、乡、村三级分别设立了林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通过健全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了抓林长、林长抓的良好工作机制,有力地推进了林长制的顺利实施。

(三)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一是签订林长责任书。自林长制实施以来,我区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区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林长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制定出台相关制度。为顺利推进林长制工作,我区出台了《临川区林长制会议、信息通报及工作督办制度》(临办字[2018]116号),并认真按照制度要求抓好落实。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措施,全区林长制工作得以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

(四)建立“一长两员”管理架构。一是落实好“一长两员”。按照省、市林长制工作要求,我区各乡镇所辖村委会都认真建立“一长两员”森林资源管理架构,各村委会在落实村级林长的基础上,按照山林面积大小分别聘用了相应的监管员和护林员,截至目前,全区共聘用监管员395名、护林员217名。二是加强“一长两员”业务培训。我区各乡镇(场)以乡镇为单位,分别对村级林长和聘用的监管员、护林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培训村级林长主体责任和监管员、护林员林业政策法规和巡山护林业务知识,提高“一长两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一长两员”监督管理。各乡镇(场)统一聘用监管员和护林员,并与村级林长和监管员、护林员分别签订好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乡镇(场)及林业部门组织人员定期到各林区村组开展“一长两员”履职检查,重点抽查村级林长履责和监管员、护林员巡山日记填写情况,使“一长两员”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维护好林区的安全稳定。四是打造林长制智慧林业平台。20***年林长制建设中,我区已投入财政资金80万元,正着手由区林长办与联通公司携手合作,采用“互联网+手机终端”方式,打造智慧林业平台,该平台的有效运行将扎实推动我区村级“一长两员”管理升级,使村级“一长两员”落实到山头地块,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五)认真开展森林督查。2018年以来,我区按照国家和省、市安排,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全面自查森林资源变化发展情况,对在森林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上级部门督查反馈的问题,认真建立好整改台账,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六)推动三保目标实现。一是严格林地审批管理。2018年以来,我区认真落实林地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林地征占用申报审批制度,依法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毁林开垦等非法占用林地违法行为。通过严管林地,全区2018年林地保有量达147.5万亩。二是扎实抓好营造林工作。2018年,我区认真分解落实省下达营造林计划任务,全区共完成营造林面积4.28万亩,占计划任务4.26万亩的100.4%,其中完成人工造林面积8300亩,占计划任务8100亩的102.5%,造林面积合格率达95%;完成长防林人工造林800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面积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封山育林0.6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退化林修复0.85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通过努力,2018年全区森林保有量134.94万亩。三是维护林区经营秩序稳定。2018年,我区不断健全区、乡、村三级林地纠纷调解工作机构,切实预防林地纠纷,杜绝恶性上访和群体事件发生,维护林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2018年,全区未发生林地经营纠纷案件。

(七)推动三提目标实现。一是提升森林资源质量。2018年以来,全区共完成草花彩化播种面积39.3485万平方米,其中高速公路88606平方米,省道284981平方米,景区周边及村庄19898平方米。共投资196.75万元。同时,我区对境内的福银高速、抚吉高速、东昌高速、抚金高速和向莆铁路等主要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山地、火烧迹地、坟地、荒山荒地进行林相改造,共改造面积1140.2亩,栽植苗木17.422万株,总投资345.67万元,较好地提升了我区通道沿线森林质量。同时,我区继续深入实施全域性封山育林,严格林木采伐,严格控制采伐量,2018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46.41%较2017年提高0.1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达258.1万立方,较2017年提高30万立方。二是提升生态保障能力。2018年,我区加大公益林管理,全区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稳定在40.9万亩,确保了生态公益林面积不减少;加大天然林管护工程建设,对全区纳入天然林管护补助的面积不减少,完成天然林保护面积6.33万亩,并认真落实好停伐政策和管护措施,使天然林得到较好保护;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推动辖区内仙桂峰自然保护区、金山森林公园和廖坊水库国家级湿地公园等建设,全年未发生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事件;按要求对全区境内的古树名木进行挂牌建档工作,强化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全年未发生破坏古树名木事件;对辖区境内的乡村风景林加强生态保护和示范区建设,推进乡村风景林保护与建设。三是提升林业产业效益。2018年,先后制定出台了《临川区林下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临川区2018年林下中药材发展规划》等扶持林下经济发展政策,2018年全区共完成林下经济种植面积2493亩,占省下达林下经济发展任务2400亩的 103.9%,林下经济产值较2017年增长12%,林业生产总值增长11%。

(八)推动三防目标实现。一是加大森林火灾防范。去冬以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控野外火源,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大力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和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建设,森林防火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全区商品林火灾保险率达100%。2018年度,全区未发生一起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被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评为全省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市)区,被省政府评为全省2016-2018年度森林防火先进县(市区)。二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2018年,我区积极做好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春、秋两季普查工作。一年来,我区森防部门加大对杨树、松树等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在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域施放花绒寄甲2万头,挂诱捕器50台。经过努力,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各项指标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一年来,我区加大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全区共清理疫木6.6万株。三是加大涉林案件打击力度。2018年,我区结合封山育林和“林长制”实施工作,大力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省、市部署安排,我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充分发挥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土、农业、水利、安监、市场监管、交通、供电等部门的合力,大力开展打击以非法占用林地为主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打击林业犯罪,为推进封山育林和“林长制”提供坚强保障。同时,林业部门切实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能作用,对辖区内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征占用等涉林行政案件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移交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件查处,2018年经法院判决的刑事涉案人员达14人,有力地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

(九)推动三创目标实现。一是加大森林城市创建。自2017年起,我区积极策应抚州市城区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前已成功创建了国家森林城市。2018年,我区积极策应区委农工部开展秀美乡村建设,加强秀美村庄的美化绿化。二是加大自然保护区创建。2018年,我区不断巩固“山长制”成果,与仙桂峰自然保护区辖区所在地展坪镇一起,积极抓好仙桂峰自然保护区建设,省、市人大和外地县(区)多次组织参观学习仙桂峰自然保护区推进林长制建设的成功经验。三是加大森林(湿地)公园创建。2018年,我区积极配合境内的廖坊水库管理局开展廖坊水库国家湿地公园创建,目前,该湿地公园已健全了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有望成功创建国家湿地公园。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8年,我区不断巩固深化“山长制”成果,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通过认真落实林长制各项制度措施,大力实施全域性封山育林,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各界森林资源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一年来,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反响热烈,全社会积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监督意识不断加强,对涉林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的信访举报不断增多,推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意识逐步增强。二是林业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林长制”实施以来,由于林地、林木保护管理措施不断加强,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指标越来越少,审批手续越来越严格,致使滥伐林木和非法占用林地等现象有所抬头。一年来,通过我区林业、森林公安、公、检、法、国土和市场管理等部门多次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涉林案件得到了及时侦破和查处,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震慑了林业犯罪。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林长制”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林长制思想认识还不够。由于宣传工作还不够广泛深入,一些地方群众对林长制的认识还不到位,认为林长制是各级政府领导的职责,对林长制工作支持力度不够,参与林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一些乡镇(场)认为林长制实施涉及到林业方方面面,所投入的时间、精力和资金较大,加之原来的“山长制”在我区已实施近二年,一些乡镇片面认为全省全面推行的林长制是山长制的翻版,存在一定的厌战情绪,推进林长制的压力增大。

二是林长制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各乡镇场林长制工作进度不平衡,少数乡镇的林长没有真正上岗履职,尤其是村级林长职责履行亟待加强。“一长两员”源头管理架构尚不到位,部分地方“一长两员”队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相关管理制度体系等也不够完善。

三是林地管理压力不断加大。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林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违法违规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成为我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中的主要问题。一些地方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随意侵占破坏湿地、乱捕滥猎候鸟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森林资源提质增效步伐不快。当前我区森林资源单位面积蓄积量较低,低产低效林占乔木林面积的近1/5;针叶林面积大、抗病能力弱、树种单一、景观单调的局面没有得到很好改观。森林资源提质增效步伐不快,特别是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要求高、投入成本大、见效比较慢,基层积极性不高。

五、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我区全面实施林长制的关键一年,全区上下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管理、创新手段、扎实做好林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再上新水平,为我区打造林长制“抚州样板”筑牢绿色基础,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一)强化思想认识,多措并举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报道我区林长制工作建设情况,加强典型宣传报道,以典型引路,推进我区林长制全面发展。抓住“林长制宣传月”活动等时机,各级林长办要利用农村集镇当墟之机,组织宣传车集中开展林长制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林长制工作的自觉意识,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林长、“一长两员”参与林长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我区林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健全组织体系,四级林长抓监管。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林长责任担当,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及时召开各级总林长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林长制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林长调研督导,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重大问题。在原有三级林长的基础上,增加组级林长,实现区、乡、村、组四级林长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村、组级林长的源头监管作用,夯实四级林长抓监管的职责。加强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加强源头管理,两支队伍齐上阵。按照管理制度到位、管护经费到位、责任区域划分到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到位、绩效考核落实到位的“五到位”要求,建立健全以森林资源监管员和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两支队伍,实行岗前培训,统一着装;对辖区内护林员队伍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尽责的护林员要及时调整,充分发挥监管员和护林员在森林资源监管中的作用。

(四)完善监管制度,七项机制促运行。一是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区总林长负总责,做到一级林长抓一级,一级对一级签订责任状;二是目标考核机制。落实“三保”(保林地湿地面积总量、保森林面积总量、保林区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三提”(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升生态保障能力、提升林业产业效益)、“三防”(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重大生态破坏行为防范)、“三创”(创建森林城市、创建自然保护区、创建森林和湿地公园)的目标,并严格进行考核;三是奖惩激励机制。全区安排奖励资金,对表现优秀的“一长两员”进行奖励。同时,将林长制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四是督察督办机制。区林长办向同级林长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专报,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18年森林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进行督察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五是信息通报机制。对各地林长制开展情况,尤其是反映各地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议性等重要信息及时进行通报;六是智慧森林监管机制。建立智慧林长制指挥平台,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手机护林APP,加强对“一长两员”培训,实现护林、防火、防盗伐、防病虫害智能化全天候监管;七是宣传教育机制。利用主流媒体,微信、微博公众号,开展形式多样的林长制宣传活动,专题报道各级林长深入一线的调研督导活动,适时开展林长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强化中小学生生态保护意识。

(五)压实林长责任,两大行动抓落实。一是开展“护绿提质20***行动”。开展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核查;开展违法使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查处打击;抓好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及后续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摸清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划清林地与非林地的界限;开展自然保护地排查,加大保护力度,把住生态安全底线,二是提升森林质量。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总体要求,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完成人工造林0.12万亩,森林抚育0.12万亩,森林药材基地0.2万亩。加大对已破坏林地的生态修复力度,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

【篇5】村级林长制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x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现将***x林长制改革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林长制改革推进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完善林长制改革的组织体系。***x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林长制改革情况汇报,定期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x贯彻落实省、市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并结合***x实际,制度出台《***x建立林长制的工作方案》,明确建立林长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体系、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严格按照省、市、县三级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并逐步将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县、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县、乡镇(开发区)林长制办公室,设立三级林长478人,其中县级总林长2人,副总林长2人,县级林长13人;乡镇级林长59人;村级林长404人。

(二)坚持协助联动,明晰林长制改革的责任体系。***x为进一步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强化三级联动,部门协同,划清责任边界,明细责任内容,根据***x森林、湿地资源现状和生态区位状况,一是划分13个县级林长责任区。分别由13名县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林长和所在乡镇、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和村级林长;二是划分29个乡级林长责任区。分别由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林长和所在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林长;三是除县、乡两级林长责任区外的所以森林、湿地资源设立村级林长。此外,印发了《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承担林长制改革的具体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协助联动”原则,构建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各级林长开展巡林调研活动,诸多影响和制约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问题得以进一步解决,“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已经形成。

(三)坚持规矩意识,健全林长制改革的制度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x实际,***x研究制定了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林长制县级考核制度、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等配套制度,县林长办印发了《***x林长巡查制度》、《***x林长制改革“一林一警”责任制度》,全县林长制改革制度体系已基本健全。

(四)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林长制改革的任务体系。严格按照“扩总量、促质量、增效益”的总体要求,聚焦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林地面积、林业效益等核心指标,坚守“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林业资源行为”等底线,高质量完成“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一是聚焦增绿,扩面提质。坚持工程化造林与社会化造林相结合,成片造林与四旁植树相结合,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与义务植树相结合,积极拓展增绿空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去冬以来,全县各乡镇结合林业生态扶贫,完成造林8699亩,占省市下达任务(6000亩)的145%;完成森林抚育12000亩,占全年任务的100%;新增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镇和4个省级森林村庄。二是聚焦护绿,固本强基。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修复,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古树名木保护,严守生态红线;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并全面完成美国白蛾工程化飞机防治工作;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林区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结合精准扶贫,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200名生态护林员。三是聚焦用绿,多措并举。坚持绿色发展、改善民生、精准扶贫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木材加工、家具制造、苗木培育和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多重功能与多种效益,全方位拓宽“用绿”途径。四是聚焦管绿,守土护源。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严格林地定额管理,严守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大力宣传,积极推广优良乡土乔木树种,扩大商品用材林资源,不断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生态效益。五是聚焦活绿,深化改革。2018年,***x为贯彻落实省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和《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针对***x实施的薄壳山核桃基地建设和省县道两侧绿化提升工程,采取“包、保、联”的方式,由县财政包干土地租金和苗木采购费用,中标绿化公司保证造林成活率,经营主体联合有经营能力和管理经验的社会力量签订经营托管合同,采取投入入股的方式融入社会资本,注入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为切实增强林农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降低林业经营风险,让各类经营主体共享改革发展红利,***x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工作,对全县502314亩的商品林和23431亩的省级公益林全部进行投保,协助保险公司对因水灾、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受损的林木进行定损理赔,2018年,保险公司共受理森林保险理赔案件50余宗,理赔资金近百万元。

(五)坚持舆论引导,拓展林长制改革的宣传体系。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x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今日头条、工作简报、手机短信、宣传标语和林长制公示牌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今年以来,在宣传媒体宣传林长制改革工作10余次,编发林长制工作简报2期,全县范围内群发短信1次,树立三级林长公示牌503块,其中县级林长公示牌49块,乡镇级林长公示牌116块,村级林长公示牌338块,并通过扫描公示牌二维码浏览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林长制改革相关信息。

二、林长制改革中存在问题

虽然***x林长制改革总体上呈现出进展快、步子稳、效果好的工作局面,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技术力量薄弱。林长制改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一项重要改革,涉及组织、宣传、编办、发改、教体、公安、财政、人社、国土、环保、城管、水利、林业等23家部门和单位,涵盖了全部林业工作,林业部门承担着组织、协调和绝大部分工作的落实任务,但***x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仅3个,编制共13人,在岗人员仅6人,乡镇也缺少负责林业管理的独立机构,现有人员难以组建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专业队伍,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林长制改革的整体推进。

(二)林长制改革总体推进力度不大。***x虽然出台了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林长制体系,但一些乡镇和单位,对确定的林长职责、目标任务和责任区域的森林资源情况了解不深不透,对责任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和开展宣传工作开展的不及时,各乡镇、村还未制定推行林长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三)改革经验不足。由于林长制改革是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没有前车之鉴,只能自行摸索,势必会在林长制改革过程中走弯路,出错误。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协调解决人员编制不足问题。建议***x根据***x林情现状,协调恢复乡镇林业站建制,增加基层林业站人员编制,同时通过人才引进、招录等方式配齐配足基层林业站和局直事业单位的人员缺口。

二是编制林业保护发展规划。根据***x森林资源现状,聘请有资质、有实力的林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县级林长责任区“一林一策”实施方案,制定全县林业发展的近、中、远期规划。

三是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不折不扣完成林长制“五绿”目标任务,真正把灵璧好山好水保护好,把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好,开辟林业成为全县林农增收致富的新渠道。

四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建议***x加大对推进林长制改革的监督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纳入***x对乡镇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坚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干部离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肃追责问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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