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3篇】

脱贫攻坚一般指脱贫攻坚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

近日,***总书记对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党要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乘势而上,接续奋斗,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新形势下,要立足高质量发展目标,发挥组织优势、做好产业衔接、坚持政策引领,乘势而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发挥组织优势,凝聚“红色力量”。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和保障。工作实践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力量,将从事相同农业经济、乡村建设的支部党员组织起来,吸引更多群众、经济能人、行业能手在乡村振兴的舞台上大展身手,集思广益、聚智聚力。此外,要深化自治实践,成立产业种植特色党小组,推选群众基础好且了解实际经验丰富的能人制定出学习实用科技、传授实用技术、帮助群众发展致富项目、交流致富信息和经验等具有行业特色的工作职责内容,如防病虫害、市场拓宽渠道、经验讲座等,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借助多媒体宣传、制作微信视频、淘宝销售及精包装进水果商店销售等方式拓宽销售渠道,促进产业提质增量,化被动为主动,促进乡村振兴的全面发展。

做好产业衔接,增强“主体优势”。 “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做大做强产业才能为乡村振兴赋能长远,为脱贫攻坚成效提供强力支撑与保障。在产业衔接上,要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体系,形成覆盖一二三产业的全产业链,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需要,实现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引流更多人才回乡发展,同步推进人才振兴。做好产业衔接还要注重产业的稳定发展,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中虽然实现了脱贫摘帽,但依然存在发展上的弱项,影响产业发展后劲,故对脱贫地区产业帮扶不能“脱链”,要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激发内生发展动能,充分激发产业发展活力。

坚持政策引领,发挥“驱动效应”。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离不开政府的推动引导。要立足现实需要、谋划未来发展,持续加强政策的后续扶持,做好政策的规划衔接,推动脱贫攻坚政策平稳转型以支持乡村振兴。要继续坚持现行的帮扶政策,将临时性帮扶政策转化为常态化支持政策,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避免因政策取消而出现返贫情况;要将帮扶与发展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的总框架下统筹推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以政策为牵引,推动社会市场协同发力;要以政策力量守牢底线,做好监管兜底衔接。群众最怕因灾因病因残返贫,因此要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兜底责任,把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兜住、兜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守护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多措并行、多力齐发,做到精准施策,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

第2篇: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市、***市、***市、***市、***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第3篇: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

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为了做好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平稳转型、统筹纳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的精神;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目标,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

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切入点,科学设施过渡期,整体部署,一体推进;

以调整脱贫攻坚“特惠”政策为抓手,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

以强化工作队伍和人才支撑为举措,构建新型乡村振兴帮扶机制;

以脱贫攻坚考核监督机制为借鉴,完善乡村振兴监测考核体系。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建立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学衔接体制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五个转变”

坚持将脱贫攻坚针对性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整体性政策,将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将聚焦个体发展转变为支持多元主体合作发展,将日常性帮扶措施转变为常态化民生政策,将福利性政策转变为提升乡村能力的发展性政策。

2、做好“五个衔接”

规划衔接、政策衔接、帮扶队伍的衔接、考核监督衔接、领导体制机制衔接。

3、进行“九个调整”

调整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智力扶贫、社保兜底扶贫、健康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金融扶贫和社会扶贫等九大政策。

(三)重点任务

1、设立脱贫攻坚的过渡期

20***-20***年为脱贫攻坚的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搞急刹车。20***年以后,进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期,把扶贫工作全面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体部署、一体推进。全县脱贫攻坚的九大工程牵头单位要及时进行系统梳理,做好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安排。

2、分类调整脱贫攻坚政策

全面梳理现行脱贫攻坚政策,对政策的适用性进行综合评估,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思路,分类做好政策统筹衔接,推动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

3、重建脱贫攻坚考核体系

在过渡期内,以考核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主。20***年后,将解决相对贫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建立统一的考核体系;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乡村振兴实绩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建立乡村振兴常态化督查问效机制,加强日常调度,定期予以通报,压实工作责任;

对在农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4、统筹对接乡村振兴规划

统筹规划过渡期和20***年后的乡村振兴。编制20***-20***年脱贫攻坚过渡期的发展规划,与20***年后的乡村振兴规划保持衔接;

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按照村庄类型划分要求,将脱贫村纳入乡村振兴村庄类型统一划定。统筹考虑乡村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以村为单位制定村庄规划图,一村一图,一户一张,入室张贴,作为农民建设与生产的乡村振兴指南;

确定县域内城镇化区、聚集区、永久现代化农村区域等发展结构空间、结构框架与职能定位;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控制线、基本生态控制线、弹性增长边界控制线,刚性增长边界控制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

二、全面衔接

(一)政策衔接

正在实施的脱贫攻坚x大工程的***个项目,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思路进行衔接。其中:代缴养老保险,代缴新农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五保、低保、电费、高龄津贴,残疾补贴,教育扶贫,金融扶贫,计生补贴等x项,纳入调整完善类;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电商扶贫,就业扶贫,交通扶贫,农村安全饮水等x项,纳入接续保留类;

危房改造扶贫,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健康扶贫,光伏发电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扶贫等x项,纳入转换退出类。

1、产业扶贫政策的衔接

产业扶贫政策包括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的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项目、县扶贫局承担的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县商务粮食局承担的电商扶贫项目、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承担的旅游扶贫项目。一是取消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项目。将每年******万元左右的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资金转换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发展现代农业、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和深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三个方面,同时取消县财政每年安排的******万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二是取消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由县扶贫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三是接续保留电商扶贫项目(由县商务粮食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四是取消旅游扶贫项目(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

2、就业扶贫政策衔接

就业扶持政策继续保留并进一步完善。(由县人社局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3、生态扶贫政策衔接

对于生态扶贫的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林业生态补偿、生态护林员等政策,予以保留延续,提高政策普惠性(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4、智力扶贫政策衔接

保留延续困难学生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智力扶贫政策,以城乡均等化为目标,逐步扩大政策覆盖面(由县教育局负责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5、社保兜底政策衔接

延续现行贫困群众兜底保障政策,将其并入乡村振兴政策的民生领域,形成乡村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由县民政局负责起草调整完善方案)。

6、健康扶贫政策衔接

保留延续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稳步扩大制度覆盖范围,防止“悬崖效应”(由县卫健委负责起草调整完善方案)。

7、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政策衔接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落后,是城乡差距最直观的一个表现,也是农民反映强烈的一个民生痛点。为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乡村振兴要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在延续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交通、水利和人居环境,对脱贫攻坚中未完成的建设项目加力推进、加快见效,不能因脱贫摘帽而擅自终止或调整;

对已建成的基础设施要推动提标提档、互联互通,让已建设施发挥最大效用;

加快完善管护机制,推动以建为主转到建管并重(由县民生办负责起草调整完善方案)。

8、金融扶贫政策衔接

取消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将其调整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上来,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由县金融办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

9、社会扶贫政策衔接

借鉴社会扶贫的思路,保留和拓展相关帮扶协作机制,充分调动组织、科技、市场、人才等力量,进一步汇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合力(由县工商联负责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二)帮扶队伍衔接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相比,任务更重,更需要广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更需要强化工作队伍和人才支撑。因此,乡村振兴阶段,保留县域结对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

保留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制度,继续加强党在农村基层的工作力量。一是过渡期内帮扶力量不撤,防止脱贫人口返贫。二是构建乡村振兴帮扶机制。借鉴脱贫攻坚“县域结对帮扶、定点扶贫、社会扶贫”的经验做法,建立乡村振兴县域结对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凝聚强大合力。三是派驻乡村振兴工作队。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县乡挂职任职,持续向相对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在选派人员上,可以选派退居二线有丰富工作经验且身体状况较好的老同志。在派驻时间上,以2—3年为宜,对确需更长时间帮扶的村,可通过连续派驻解决。

(三)考核监督机制衔接

借鉴脱贫攻坚的考核监督机制,完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监督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一是做好考核衔接。过渡期内,以考核巩固脱贫成果为主。20***年后,将解决相对贫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建立统一的考核体系。二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将乡村振兴实绩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三是加强督查调度。建立乡村振兴常态化督查问效机制,加强日常调度,定期予以通报,夯实工作责任。四是建立容错纠错和关爱激励机制。

(四)领导体制机制衔接

借鉴脱贫攻坚经验,全面加强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将脱贫攻坚建立起来的成熟完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延用到乡村振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无缝对接,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工作格局。一是强化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明确具体领导机制,从研究部署、精力投入、基层调研等方面对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约束性和可量化的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和动员能力。二是加强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建设。配齐配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力量,发挥好乡村振兴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职能。三是建立“一懂两爱”的“三农”干部表彰机制。对于在乡村振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懂两爱”干部、农民和企业家,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规划衔接

一是精准对接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二是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协调发展。三是加快完善村庄规划。

三、重点举措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无缝对接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成立以县乡村三级书记主抓,脱贫攻坚牵头单位为成员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领导小组”,协调各方,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制度性供给,完善政策性保障。通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向乡村振兴聚集,形成全县上下、社会各方,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二)深入调研,实现无缝对接

九大工程的牵头单位要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十三五”期间的部门投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口上联,确定政策调整的方向、内容、操作要点等。部门“子方案”要在干部群众中反复讨论,反复征求意见,对口把关,争取不“打补丁”或少“打补丁”。

(三)创新思维,探索振兴之路

——在产业发展上

积极构建以一产为主导,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x”模式;

以二产加工为主导,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的“***x”模式;

以三产加工为主导,一二产业融合发展的“***x”模式。

——在生态宜居上

提升基础设施,美化村景,亮化夜景,塑造现代化乡村之“形”;

深入挖掘乡村特色历史文化,结合农业节庆乡村庙会、乡村艺演,促进传统文化、农耕文化、乡村文化的传承、发展、保护,塑造现代化乡村之“神”;

以“最原味”的生活,“最闲适”的体验,“最绿色”的人居,“最人性”的治理,塑造现代化乡村之“魂”。

——在治理模式上

探索建立“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村务监督”治理模式;

探索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的治理模式,助推乡村治理。

——在融资渠道上

依托银行贷款,探索建立“银行+政府+担保机构”、“银行+政府+保险”、“银行+政府”、“银行+企业”、“两权抵押”的乡村振兴投资模式;

依托小额信贷,探索建立“只贷不存,活化民间金融资本”的投资模式;

依托互联网金融。探索建立“电商平台+金融”、“大型农业服务商+金融”、“信用贷款+p2p网贷”互联网金融模式;

依托融资租赁,探索建立“先租后买”的投资模式;

依托众筹,将城市投资人在技术、理念、需求等方面的优势,有效融入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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