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集证据申请仲裁

问:我是下岗工人,客岁3月,某旅游公司在我地点社区进行雇用,我于客岁6月到该公司工作。

工作期间,我屡次要求签订工作公约,但公司都予以谢绝。半年后我被解雇,公司异国赐与我任何经济补偿金,其后公司乃至表现其实不曾录用我。如今我有当时在公司工作的工作证和名片,是不是可以以此表明两边存在工作干系?

答:根据《工作法》和《北京市工作公约法则》的相干法则,用人单位与工作者存在工作干系未订立工作公约的,工作者要求签订工作公约的,用人单位不得清除工作干系,并该当与工作者签订工作公约。用人单位招用工作者而未订立工作公约,给工作者造成侵害的,该当付出补偿金。

可以汇集相干的资料,以表明与该公司存在工作干系,如工钱领取单,工作证上如果有印章也能够,然后到工作监察部分举报,或直接申请工作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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