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市经济开辟区构筑工程质量监督办理方法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市经济开辟区构筑工程质量监督办理,包管构筑工程利用安定和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构筑工程质量办理条例》、构筑部关于《房屋构筑工程和市政根本办法工程完工验收备案办理暂行方法》,订定本方法。

第二条

在经济开辟区内凡新建、扩建、改建的构筑工程均履行本方法。

第三条

**市经济开辟区工程构筑办理办公室利用构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权力和任务。

第四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根据是国度的法律、标准和逼迫性标准。

第五条

构筑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结束后,在领取施工允许证之前,持筹划允许证、施工图计划文件检察定见、施工中标关照书等文件资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挂号。

第六条

监督机构按有关法则检察符合要求时,发给构筑单位《构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筹划》。

第七条

构筑工程质量监督履行监督工程师、监督员责任制,详细负担工程监督任务。

第八条

工程质量监督的紧张内容是监督工程构筑各方主体质量行动和地基、根本、主体布局及利用效用。其详细职责是:

1.

查抄勘察、计划单位的天资等级及工农业范畴,查抄紧张根本上当真人执业资格证书与负担当务是不是符合,逼迫性标准履行环境。

2.

检察构筑单位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根本构筑程序等是不是齐备、符合要求。

3.

查抄施工单位天资等级及交易范畴,监督施工单位及构件厂严厉履行技巧标准,查抄其工程(产品)质量。

4.

对地基、根本、主体结会商别的触及布局安定的紧张部位,利用效用和关键工序作出监督筹划,并将必须监督的紧张部位及安置中的紧张关键及时关照有关单位。

5.

查抄施工单位技巧资料是不是齐备。

6.

参加重大工程质量变乱的处理。

7.

对构筑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① 地基及根本工程抽查紧张内容:

A.

质量包管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B.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潜藏工程验收记录;

C.

地基检测报告及地基验槽记录;

D.

抽查根本砌体、砼和防水等施工质量。

② 主体布局工程抽查紧张内容:

A.

质量包管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B.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潜藏工程验收记录;

C.

布局安定重点部位的砌块、混凝土、钢筋施工质量仙查环境和检测;

D.

砼构件、钢布局构件建造和安置质量。

③ 完工工程抽查紧张内容:

A.

质量包管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B.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潜藏工程验收记录;

C.

地基根本、主体布局及工程安定检测报告和抽查检测;

D.

水、电、暖、通等工程紧张部位、利用效用实验资料及利用效用抽查检测记录;

E.

工程观感质量。

8.

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九条

完工验收备案办理工作及完工验收备案资料的料理和移交工作。

第十条

本方法自公告之日起履行。

第十一条 本方法如与上级文件不符时,按上级文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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