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厂仓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堆栈办理典范化,包管财产物质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办理和财务办理的平常要求,联合本公司详细环境,特订定本法则。
第二条 堆栈办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质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质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质的安定保管,不误事出变乱。
第二章 堆栈物质的入库
第三条 对付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质,保管人员要当真验收物质的数量、名称是不是与发票符合,对付什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照实反应。
第四条 对付物质验收进程中所发觉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符合现象,保管人员有权谢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详细环境报告交易部分和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堆栈物质的出库
第五条 对付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变,保管人员有权谢绝发货,并视详细环境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 堆栈物质的保管
第六条 堆栈保管员要及时挂号各种物质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到达帐帐符合,帐物符合、帐卡符合。
第七条 每个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物质收发予以汇总,并式样报表上报部分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物质要每个月月末盘点对帐。发觉红利、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因为,分清责任,及时写出版面报告,提来由理定见,报部分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堆栈与供给、销售关键的跟尾工作,在包管出产供给、公道储蓄的前提下,力求裁减库存量,并对物质的利用、积存产品的处理发起发起。
第十条 根据各种物质的差别种类及其特征,联合堆栈前提,包管堆栈材料物质定置摆放,公道有序,包管物质的出入和盘存便利。
第十一条 对付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质,应指定专人办理,并配置明显标记。
第十二条 建立健康出入库人员挂号轨制。
第十三条 严厉履行安定工作法则,切当作好防火、防盗工作,包管堆栈和物质财产的安定。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查抄”,确保财产物质的完好。如有反常环境,要立即上报主管部分。
(1)上班必须查抄堆栈门锁有没有反常,物品有没有迷失。
(2)下班查抄是不是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定隐患。
(3)查抄易燃、易爆物品是不是零丁存储、妥帖保管。
第十五条 严厉服从堆栈保管规律、法则,堆栈保管规律内容法则:
(1)严禁在堆栈内抽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堆栈。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堆栈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堆栈内寄存私家物品。
(6)严禁在堆栈内漫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便动用堆栈消防东西。
(8)严禁在堆栈内争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法则由行政部订定,报总经理承诺履行。
第十七条 本轨制自 年 月 日起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