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制度

1.带每学期每带人听课不带少于五节带(包括校外),教研组长10节,行政20节,使彼此听课,彼此进修蔚然成风。

2.听课前要当真钻研讲义,听课要做记录,课后要同开课人互换定见。

3.听课应在上课铃响前,自带凳子进讲堂。

4.听课时不与其他教师讲话,不做小举动,不做任何会感化门生的事。

5.平常听与自已同学科的课,也可兼听其他学科的课,班主任要多听本班的课,以明白本班的环境。

6.教研组或教导处构造的听课,听课人须给开课人评分(教导联合发的“讲堂传授评分表”),课后集结活动,先由开课人谈传授的设想,然后听课人根据开课人的思路谈见解和改革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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