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招聘行为被禁止

1、供给虚伪雇用信息;

2、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雇用任度;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包管金或典质金;

5、拘留收禁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攫取不合法长处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7、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崇奉为由,谢绝录用或进步录用标准(国度法则不得当从事的工种和岗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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