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委托书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法则,兹

委 托

邮编、地点

1.代为办理名称为

的发现创设

发现专利(申请号为: )

申请 适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为: )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扫数专利事件。

表面计划专利(申请号为: )

2. 代为办理宣布名称为

专利号为

的专利无效事件。

3. 代为办理别的有关事件。

(上述1、2项只能任选一项,同时选择一项以上的拜托书无效)

专利代办机构接纳上述拜托并指定代办人

办理此项拜托。

拜托人(单位或个人)

(盖印或签字)

被拜托人(专利代办机构)

(盖印)

年 月 日

填表注意事变

1、本表应利用中文填写,笔迹为黑色,笔墨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2、本表中受拜托单位该当是在国度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办机构,拜托人应是该专利申请人。拜托人是个人的该当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拜托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不需法人代表签字;拜托人是多人时,应由全部拜托人签章。

3、专利申请有多个申请人时,该当互助拜托联合家专利代办机构。多个申请人可以用一份专利代办拜托书,也能够别离填写专利代办拜托书,但拜托权项及拜托的专利代办机会商指定的代办人该当雷同。

4、申请人清除拜托的,该当书面关照被拜托的专利代办机构,并向专利局提交清除拜托声明,办理响应的着录项目变脱手续;专利代办机构辞去拜托的,该当书面关照申请人,并向专利局提交辞去拜托声明,办理响应的着录项目变脱手续。

5、专利代办机构对一件专利或专利申请,最多可以指定两名代办人,此中起码有一名该当是专职代办人。

6、本表中所填的专利代办机构名称、邮政编码、地点、申请人、发现创设名称应与该专利申请哀告书中内容同等,如果该申请办理过着录项目变脱手续的,应根据专利局承诺变动后的内容填写。

7、本表方格□供填表人选择利用,如有方格所述内容的,在方格内作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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