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行为导则(征求意见稿)
目录
1总则...........................................................................................5
2基本规定.....................................................................................5
3质量管理体系..............................................................................6
4质量管理制度与职责..................................................................9
5质量目标与策划........................................................................11
6建设前期...................................................................................15
7工程勘察...................................................................................17
8工程设计...................................................................................20
9工程采购...................................................................................23
10工程施工.................................................................................26
11工程监理.................................................................................34
12工程调试、试车......................................................................37
13服务.........................................................................................41
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行为导则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0.1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提高工程建设行业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各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推进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标准化,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与服务质量水平,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结合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规程》(T/ZSQX002-2018)编制。
1.0.3本导则适用于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建设工程。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2基本规定
2.1.1本导则以工程建设项目为工作对象。
2.1.2建设工程应符合国家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符合相关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2.1.3质量行为是指人在一定的物质、意识条件下,对产品质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产生的反应或行动。
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行为是指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其所属人员履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所有活动。
本导则涉及的其它术语参见《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规程》(T/ZSQX002-2018)。
2.1.4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行为应满足控制项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应遵循全员全过程全要素、过程方法、质量保证和监督工作分离、持续改进等原则,通过体系和制度建设,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
3.1
控制项
3.1.1项目经理部(可指代各方项目管理机构,以下同)应执行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项目经理部应执行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文件。
2企业应对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任命。明确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3应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3.2
一般项
3.2.1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3.2.2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质量要素受控。
1明确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及责任人的质量职责及分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2应明确各部门质量管理要素。
3应明确主要业务过程的质量管理任务和质量管理流程。
3.2.3项目经理部应建立独立的质量监督体系,在项目质量总监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1建立以项目质量总监为核心的质量监督体系,项目质量总监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2设置独立的质量监督机构,明确人员数量和资格要求。
3项目质量总监监督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4项目质量总监负责监督工作质量和实体质量,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5项目质量总监不得兼任质量要素管理职责。
3.2.4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应覆盖建设工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1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合同要求,涵盖建设全过程。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与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制度及措施。
2应通过开展质量活动和组织质量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其中质量活动包括样板引路、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质量培训包括质量职责、标准规范、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3有对项目全部参与方质量管理的总体要求,并写入相关合同或协议。
4有对分供方(含分包方,以下同)质量管理总体要求,并写入相关合同或协议。
5应进行实现产品功能、性能的测评;应进行竣工交付后维保;应进行客户回访及满意度调查。
3.2.5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应有阶段性运行评价,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责任得到落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一年内至少进行一次阶段性评价。
2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与阶段性报告。
3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与阶段性总结。
3.2.6应有项目人员质量管理培训与教育记录。
1项目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培训与教育记录。
2现场作业人员的质量管理培训与教育记录。
3.2.7应有对分供方质量管理的记录。
1对分供方的质量管理记录。
2对分供方的材料、半成品、产品质量检查或试验记录。
3.2.8质量管理体系改进应有质量检查制度、检查记录、奖惩措施、改进措施及落实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质量检查制度。
2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质量检查的记录。
3质量目标绩效评价和奖惩记录。
4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质量改进措施及记录。
4质量管理制度与职责
应明确质量管理机
制和流程,把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各项管理制度中。项目经理部要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做到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程质量。
4.1
控制项
4.1.1项目经理部应执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企业
缺乏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时,项目经理部应当补充制定,但须经过企业批准。
4.2
一般项
4.2.1项目经理部应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
1项目经理部应落实企业的法定质量管理责任。
2明确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3明确项目经理部主要岗位质量职责。
4.2.2项目经理部应设立质量监督岗位,并明确其职责。
1按规模配置专职质检员和专职质量工程师岗位,且岗位职责明确。
2专职质量工程师或专职质检员应持证上岗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2.3企业各项制度在项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质量要素“人、机、料、法、环”的管理工作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力资源及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2质量管理仪器、器具及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3机械、材料、设备、施工技术、商务合约等管理及制度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4制定针对性的检验、试验计划。
5质量管理流程与质量改进措施得到落实。
6对质量风险因素进行识别与防范。
4.2.4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质量管理的协同协调机制。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1质量例会制度。
2质量会诊制度与讲评制度。
3样板制。
4技术交底制度。
5三检制。
6挂牌制。
7问题追究制度、奖惩制度。
8制度落实的相关记录。
5质量目标与策划
质量管理策划是项目
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围绕制定的质量目标,规定必要的运行过程、方法和相关资源以实现项目质量目标。
各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单位均应进行质量管理策划。
5.1
控制项
5.1.1制定并开展质量管理策划。策划内容应满足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
1制定质量管理策划文件。
2策划内容满足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
3管理人员熟知质量目标等主要策划内容。
4做好质量管理过程控制策划,包括工作质量策划和实体质量策划。
5质量管理策划文件须经企业相关部门审核,质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5.2
一般项
5.2.1建设单位应设置合理、明确的质量管理总目标,质量管理总目标应写入相关方合同或协议。
1设置质量总目标时,应根据工程特点、重点、难点和强制性标准要求,考虑资源保障、质量风险、技术风险、安全风险、造价、工期等因素。
2工程质量管理总目标应明确、可行、可衡量,有时限性。
3质量管理总目标应写入招标文件、相关方合同或协议。
5.2.2建设单位应对质量管理总目标进行分解,目标应写入相关方和分供方合同或协议。必要时,可单独签订工程质量专项协议。
1分解目标的质量标准利于实现质量总目标。
2分解目标至少应包括设计成果目标、施工质量目标。
3分解目标应写入相关方和分供方合同或协议。
可单独签
订工程质量专项协议,进一步明确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供方和监理方承担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过程管理、竣工后的保修与服务及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等责任。
5.2.3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在承担的工程建设任务开始之前进行质量策划,且将策划结果应用到相关文件中。
1应在承担的工程建设任务开始之前进行质量策划。
2将策划结果应用到《工程勘察大纲》、《工程项目设计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中。
5.2.4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进行质量管理工作策划,确保质量管理责任落实。质量管理策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总目标。
2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3企业管理制度与项目工作岗位的衔接。
4项目开工前应建立的质量管理制度。
5项目质量检查、检测、测试与调试策划。
6质量管理资源与保证措施。
7人员培训与教育。
8对分供方质量管理的策划。
5.2.5施工单位应进行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策划,对实体质量管理目标进行分解,对质量风险因素进行识别与防范。策划内容应完整。
1确定的实体质量总目标。
2遵循的质量标准。
3资源与保证措施,人员与机械设备组织方案。
4技术准备。
5工期节点与流水段划分。
6质量控制风险识别与控制要点。
5.2.6应有质量管理流程,管理流程应涵盖质量管理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或深化设计的管理流程。
2施工质量监督检查的管理流程。
3质量事故的管理流程。
4质量改进的管理流程。
5.2.7应有关键工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及特殊过程的专项质量管理策划;应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关键工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及特殊过程的专项质量管理策划。
2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
3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点。
5.2.8应有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文件、资料管理策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设前期许可证书、合同等文件。
2勘察、设计文件与收发管理。
3有效施工标准规范发放的动态管理文件。
4施工过程文件同步收集。包括过程控制、检验试验、过程验收、图纸、监理和管理文件等。
5建设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6影像资料策划与管理。
7关于工程文件编制套数、编制费用及归档要求的合同或协议。
6建设前期
6.1
控制项
6.1.1建设工程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图纸审查合格,施工许可等各项前期手续齐全,环评等符合有关规定。
6.1.2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6.2
一般项
6.2.1建设工程应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开展建设工作,不得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6.2.2建设工程开工前资金准备情况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要求。
6.2.3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等各建设阶段的程序全部符合国家规定。
1按法定程序,选择具有相应资格(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检测、监测等单位,通过合同明确各建设阶段的建设任务。
2通过合同明确各阶段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明确质量管理的目标、责任,以及奖惩条件等。
3各阶段均建立质量保证、质量监督、质量改进的制度和措施。
6.2.4建设工程的总建设周期及各阶段工期应合理。
1建设总周期合理,与工程建设规模,勘察、设计、施工难度,工程造价等相符。
2工程勘察周期合理。
3工程设计周期合理。
4施工工期合理。
5试车、试运行周期合理。
6.2.5建设过程中不得任意、盲目压缩合理周期。
1超大型、超复杂工程的建设总周期及各阶段周期应经过论证确定。
2建设总周期、勘察周期、设计周期、施工周期的压缩,宜经过论证。
3不得任意、盲目压缩合理工期。
6.2.6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做好风险评估及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
1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2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质量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作为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的依据。
3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管理措施。
4向相应的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5重大工程项目宜对勘察、设计阶段工作进行监理。
6.2.7明确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管理要求。
7工程勘察
7.1
控制项
7.1.1应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勘察标准实施勘察工作,包括方案策划、野外作业、室内试验及成果分析等。应符合现行工程勘察标准与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要求。
7.2
一般项
7.2.1与委托单位签订勘察任务书。勘察任务书内容应翔实、准确。任务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的意图、各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要求提交勘察文件的内容、现场及室内的测试项目以及其它勘察技术要求。
2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各类资料;适用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地形图、水准点、地质、水文、气象、地震、自然灾害等有关资料。
3应明确勘察人员执业(职业)资格、经验要求。
7.2.2工程勘察质量管理策划应全面、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质量目标、勘察过程控制、勘察成果要求、勘察现场服务等。
2施工过程配合服务及相关配合记录。
3策划工作应在勘察现场工作正式开始前基本完成。
7.2.3勘察大纲审批程序应完善,并进行必要的专家评审;勘察工作应在勘察大纲批准后开始。
1应形成《工程项目勘察计划》、《工程项目勘察质量计划》,针对策划的各项要求提出具体措施。
2勘察文件应满足勘察任务书委托要求及合同约定。
3勘察文件应满足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4对勘察文件进行内部及外部审查,应确保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5勘察文件资料应齐全;勘察、测绘过程的各项记录齐全,记录的内容应详实,并准确反映勘察、测绘详细过程。
6程概述应表述清晰、无遗漏,包括:工程项目、地点、类型、规模、荷载、拟采用的基础形式等。
7勘察文件应满足工程设计需求。应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8工程岩土勘察报告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须经相关方审核同意后方可。
9对于工程勘察报告,应向参建的相关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7.2.4勘察、测绘的仪器与设备管理完善。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勘察、测绘的仪器、设备均在检定有效期之内。
2有勘察、测绘仪器、设备管理台账。
3保管条件符合仪器、设备技术要求。
4有勘察过程仪器使用记录及保养记录,出现损坏的有处理记录。
8工程设计
8.1控制项
8.1.1设计文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政策,还应符合工程建设设计标准与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要求。
2一般项
8.2.1设计策划内容应包含设计成果质量目标、质量职责、设计评审、设计现场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成果质量目标、设计岗位质量职责。
2进度计划、设计接口,工程风险识别与控制。
3设计评审、验证、确认。
4新技术应用、节能与环保。
5设计现场服务。
8.2.2设计依据文件应齐全,应包括项目各项审批文件、设计合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勘察测绘成果资料、专项设计(如有)、超限设计的专家论证结论意见等。
8.2.3设计任务书宜对拟建项目的投资规模、工程内容、质量要求等做出清晰界定。
1设计任务书宜对拟建项目的投资规模、工程内容、经济技术指标、质量要求、建设进度(如有)等做出清晰界定。
2明确表达设计意图、设计功能和要求。
3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及专家评审。
8.2.4对设计文件应组织全面的内部评审,专业定案、综合定案。
1设计单位(项目)对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方针、政策、规范、规定的情况应进行必要说明。
2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它专业可参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执行情况应明晰,设计依据应充分,设计内容应完整,文件标识宜齐全规范。
4应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新方法的适宜性进行评审。
5应对规划、合同、工程概算的符合性等进行评审。
6应进行设计方案比选,并对设计成果进行优化。
8.2.5根据“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原则,对初步设计及扩大初步设计的内容进行内部评审,并形成评审记录。
1贯彻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的情况。
2各阶段设计文件均应体现上一阶段审查、评估、鉴定意见。
3方案比选及推荐方案依据的可靠性、论据的充分性。重大工程设备与工艺选择应经过评审。
4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完整性应满足任务书要求。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适宜性、安全性、可靠性。
6符合合同、规划、工程概算(限额设计)的要求。
8.2.6施工图文件全过程质量控制。
1设计总进度控制计划编制。
2各单位、各专业设计原则编制与会审。
3各单位、各专业接口的实施管理。
4总体方案和专业方案的评审与优化。
5各单位、各专业设计文件的校审与专业之间的会签。
6设计文件总体审定与建设单位对设计文件意见反馈与处置。
7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及相关技术问题的反馈与处置。
8.2.7严格执行对设计文件进行专业校对、审核、审定、会签的签审程序。
1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职业)资格。
2各专业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和其它有关规定。
3专业之间衔接配合、图面表示基本无差错,有完整的图纸会审记录。
4施工图设计强制性审查合格。
5评审记录与评审意见落实到位。
6按程序进行设计变更,重大变更应重新报审。
7按程序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8深化设计文件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9工程采购
9.1
控制项
9.1.1采购招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1采购招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2物资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推广使用新材料,不得采购国家和地方已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产品。
9.2
一般项
9.2.1采购计划(采购质量管理策划)应符合相关法律和企业采购制度的规定,依据工程合同、质量总体目标编制,明确招标采购流程和实施方式,管理与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1应有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在采购工作开始前编制,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2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采购控制质量目标和措施、采购的范围及分工、采购全过程主要工作程序和工作原则、采购组织机构和职责、风险控制和文件资料管理等。
9.2.2
采用招标、询价和其它采购方式实施。
1采购工作应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实施。
2采购单位应建立合格分供商名录,做好对分供商的选择、评审工作。
3采购单位应与经过评审确定的分供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应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货范围、合同价格与结算方式、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保证期限、违约
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9.2.3为确保采购产品满足规定要求,采购的产品应通过检验、试验、测量、外观检查、工艺验证、开箱检查、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验证活动,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
1进场物资验收有记录。必要时,应组织联合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2设备进场应进行开箱检验,确保设备完好以及随箱资料完整,并做好随机文件资料清点、移交和归档。
3对采购的物资设备有法定强制检测和试验要求的,采购单位或分供商应按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检测项目,检验及复验的抽样数量、代表批量符合标准、规范或合同规定。
9.2.4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应符合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有详细记录。
1制定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规定不合格品控制和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
2有不合格品处理的详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隔离、标识、退场的记录。
9.2.5保管单位应制定物资设备保管措施,并按技术要求做好物资设备保管保养,并形成记录。
1存放条件符合要求。满足不同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腐、防尘、防霉、防爆等存放要求。
2物资码放整齐。码放的方式、高度、间距等符合相关标准。
3标识清晰,标识信息完整、准确(名称、规格、数量用途、检验状态、时间等)。
9.2.6大型工程设备宜有设备监理、强制性检验,有运输或超限运输、入厂监造、保管、存放、检查验收方案。大型施工设备宜有监理工程师进场验收记录。
10工程施工
10.1
控制项
10.1.1施工单位应依据有效的设计文件,现行的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工程施工文件与过程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与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10.1.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做到“五必须”: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工序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0.2
一般项
10.2.1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的质量目标开展质量策划。应包含工作质量策划、实体质量策划。
1质量策划应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完成;实体质量策划在各专业施工图会审后,施工方案编制前完成。
2项目经理部应以“用工作质量保证施工质量”为原则,开展项目工作质量策划;以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逐级质量保证的管理思路,按分部工程开展实体质量策划。
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选用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信用良好的专业分包单位,并明确质量标准,将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纳入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中。专业分包单位应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在所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之前完成相应的质量策划,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批。
4质量策划内容宜包括质量目标、分阶段质量目标;质量管理流程,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与考核机制;包含资源配置,工期节点、流水段划分;分部分项及工序的质量标准,施工工艺,检验试验,专业协调,成品保护;关键工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及特殊过程的识别与质量控制措施;文件资料管理等。
10.2.2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依据充分,施工技术文件齐备。
1施工图纸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洽商应签字齐全,现场配备的相关标准与规范应齐全有效。
2建设(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各专业及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建立各专业及各专业分包之间沟通渠道。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发现的问题应在施工开始前予以解决。
3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技术文件,并严格遵照实施,保持动态更新,使总体的质量策划和分部工程实体质量策划结果得到落实。
4技术交底应按施工组织(总)设计交底、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交底、施工作业交底等不同层次进行。
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项施工技术交底。
10.2.3施工组织设计于工程开工前完成审批;审批程序、批准人应符合相关规定。
1在开工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审批。
2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可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
3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4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