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应该明确目标、具体可行、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力资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工作方案,我们整理了一些经验总结和实用提示。
推进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云南省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云环发〔2021〕21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提升2019—2020年长江经济带临沧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推动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提高污染治理能力,防范园区环境风险,结合临沧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在巩固提升2019—2020年长江经济带临沧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成效的基础上,推动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强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范,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2023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国家级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提升,污水实现应收尽收;2025年底前,其他省级工业园区实现上述目标。
(一)工作范围。本方案工作范围为临沧市纳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委〔2020〕287号)和《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提升审核情况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21〕1070号)优化提升后的以下4个工业园区:1个国家级开发区即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3个省级开发区即:云南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南凤庆产业园区、云南云县产业园区。
(二)整治原则。对于入驻企业较多、经济总量较大、污水总量较多的园区,原则上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入驻企业较少,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工业污水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园区,园区污水可就近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工业污水排放量较小的园区,可依托园区的企业治污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或由园区管理机构按照“三同时”原则(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分期建设、分组运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冶金、电镀、有色金属、化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原则上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的园区,其排放的污水由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一)全面落实园区水环境保护责任。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对园区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排查工业园区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及质量等情况,核实是否存在未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问题;园区内涉水企业纳管情况;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园区环境风险管控等是否符合并落实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对新建、升级的工业园区,还应排查是否按规定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二)全面整治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问题。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组织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排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是否存在进水浓度异常、出水超标、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进出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未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等问题;排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污水种类、处理规模、实际执行的排放标准是否符合并落实园区规划环评要求。
(三)全面整治园区企业污水排污问题。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组织园区企业对污水产生、收集、处理及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排查园区涉水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废水未按规定收集处理、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排污情况。
(四)建立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清单动态化管理制度。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应联合园区管理机构建立园区水环境责任清单、运营单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清单、园区企业污水处理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相关园区(运营单位、企业)合并、升级、设立或撤销情况,及时更新。指导园区管理机构、运营单位、园区企业按照附件要求做好台账管理。
(一)全面排查。通过园区自查、县(区)排查、市级核查的方式全面摸清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情况,建立问题整治清单。
1.园区自查。2022年3月20日,园区管理机构、运营单位、园区企业对照问题整治清单(附件2—4)开展问题自查,形成问题整治清单(自查稿),报送本县(区)生态环境分局,3月底前各有关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其中,运营单位和园区企业问题整治清单(自查稿)报送前应经园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2022年4月底前,园区管理机构填写完成园区基本信息表(附件5,按季度动态更新)。
2.县(区)排查。2022年5月20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组织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分局要根据报送的问题整治清单(自查稿),通过查阅台账和现场检查,对每个工业园区进行逐一排查核实,并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查缺补漏,形成排查核实后的问题整治清单(排查稿),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3.市级核查。“十四五”期间,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各地报送的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清单,抽选部分园区,核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将新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县(区)和工业园区。
(二)限期整治。
1.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6月20日前,各分局组织存在问题的园区制定整治方案,实行“一园一策”,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主体、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园区,应督促其明确分阶段整治任务。
2.查处违法行为。各分局应对园区内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3.建档存档。各园区管理机构、园区企业、运营单位应建立排查整治档案并存档备查,可留存整治前照片以作整治前后对比。各分局配合指导园区管理机构统筹组织建立“一园一档”(参考模板另行通知),相关台账应同步抄送运营单位,以便运营单位配合做好污水类型调查、接纳工作。
4.验收销号。2023年起,省生态环境厅统筹组织开展验收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销号。验收结束后,园区相关问题整治清单形成验收稿。验收方案另行发布。
5.帮扶督导。“十四五”期间,各分局应加强园区落实水环境保护责任、运营单位、园区企业问题整治帮扶指导、检查,新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在问题整治清单(排查稿)中。市生态环境局针对一些技术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整治工作进展滞后的园区,加大帮扶指导。省生态环境厅将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园区、发现的重大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警示片现场调查拍摄范畴,并通过定期调度对进展滞后的园(区)进行通报。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总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各分局负责抓落实,组织全面排查,督促指导园区限期整治;园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自查,实施整治。
(二)加强组织协作。各分局应做好园区水污染整治与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等工作衔接,按年度报送相关工作成果;各园区管理机构要统筹污水管网维护改造、园区循环化改造、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整合信息数据,保障整治经费。
(三)加强信息调度。各分局应建立问题整治清单(排查稿)季度调度工作机制,更新问题清单,形成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报告模板另行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将按工作进度安排(详见附件6)调度各县(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报告生态环境厅。各分局还应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在“全国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可能变更)中填报相关信息。
(四)强化信息公开。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进展和各县(区)整治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媒体、厅网站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工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根据201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十件实事责任分工安排,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产,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项目快建设、早投产,***局设立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小组:
1、组长:***
2、成员:***
二、主要任务
协调各部门加强联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项目前期筹建、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关键节点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如期投产。
三、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土地出让。加强与国土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一期用地中暂未落实的***亩用地批复情况,协助企业开展摘牌、签署成交确认书、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办理国土证等相关工作。
(二)征地拆迁、场地平整。及时掌握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土地清表、场地平整工作情况,协助企业做好地块整体利用。
(三)基础配套。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完善项目用地周边 1
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燃气、通迅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项目建设投产提供硬件保障。
(四)规划管理。协调规划部门指导项目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修规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等规划管理工作。
(五)环保审批。协调环保部门指导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审批、环保验收。
(六)消防审批。协调消防部门对项目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
(七)防雷审批。协调气象部门出具项目防雷审查意见、防雷设施验收。
(八)节能审批。协调开展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
(九)安全评价。负责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十)建设管理。协调建设主管部门加快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核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审批以及工程监理、造价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前竣工投产。
(十二)永久用电。协调供电部门加快项目永久用电报装审批、供配电设施建设和验收通电。
(十三)验收投产。协调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消防、气象、市政、供电、安监等部门对项目各项验收进行辅导,完善综合验收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优化审批服务
开辟绿色通道,按“要件把关,容缺受理,平行推进,补齐发证,刚性审批,弹性流程,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原则提供审批服务。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完善立项、土地、规划、环评、建设等前期审批工作,加快工程建设推进,对项目工程综合验收进行辅导,采取技术审查先行,行政审批关口后移的工作方式,促进企业早投产。
(二)加强现场服务
深入现场,掌握项目进度情况,了解企业诉求,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征地拆迁、场地、水、电、路、气等基础配套问题,加强部门联动,对于关键性环节要重点攻关,专人盯住落实,具体跑、具体抓,通过“多了解、多沟通、多服务”,为项目建设和投产创造良好条件。
(三)强化建设管理
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管理:
1、前期阶段:引导企业详细编制项目规划和工程设计,
避免后续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规范承包合同的签定,避免发生因约定不详而造成经济纠纷。
2、实施阶段:督促企业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 ,加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并完善各项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采集。
3、验收阶段:督促企业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建设档案整理及归档等工作,协调各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做好验收辅导和审批服务, 采取联合验收的方式,实现项目竣工与投产无缝对接。
(四)完善信息报送
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动态信息,确保每周一巡查一记录, 按照“每月一报”的要求定期进行督查通报。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报市政府。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推进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2年3月 日)
根据《永州市交通建设三年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全市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水运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完年度投资任务,尽快实现“对外大畅通,对内大循环”的发展目标。
二、项目计划
1、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永蓝高速公路年度完成投资22亿元,年内建成通车;厦蓉高速(永州段)完成投资10亿元,年内建成通车。
2、祁东经冷水滩至道县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79.6km,估算总投资142.7亿元,其中祁阳至冷水滩长43.6km,估算投资26.7亿元;冷水滩至道136km,估算投资116亿元。按交通部下发的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指导意见,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时间需要三年。前期工作包括预可、工可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报批工作。
连接线、s326江华白芒营至分水岭等9条路共计241.227公里,完成投资7.12亿元;完成祁阳木梓圩至金洞(牛头山)、新田邬下至金鸡岭、厦蓉高速宁远互通至九嶷山连接线等3条路共计78公里的项目前期工作。
4、水运工程项目。投资7亿元,2015年开工建设湘江萍岛至近尾洲186公里千吨级航道和冷水滩、零陵、祁阳三个千吨级的港口。
三、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
1、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祁道高速公路,主要是向省里做好汇报,力求省里支持,共同向交通运输部争取将其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并由省里投资或招商引资建设。国省干线公路,一方面是向省里争取将永州所属县区全部纳入“大湘西”地区公路补助政策范围,提高国省补助资金所占比例;另一方面,向省里争取简化干线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对于线路主要是利用老路提质改造和提质改善的项目,取消工可阶段的部分专项评估程序,尽可能节省前期工作时间。水运项目,重点是争取湘江衡阳近尾洲至永州萍岛段航道改扩建工程以及冷水滩、零陵、祁阳等3个千吨级港口列入省“十二五”正式项目,争取提高3个千吨级港口建设的国省补助资金标准,配套港口前期工作经费,或者将冷水滩、零陵、祁阳港与湘江近尾洲至萍岛千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捆-绑实施。
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在建高速公路,主要是协调处理好矛盾纠纷,保持良好施工环境,确保无障碍施工,确保永蓝高速、厦蓉高速(永州段)年内建成通车。干线公路建设,干线公路建设,目前还存在征地拆迁和杆线搬迁进度慢、个别县区存在阻工现象,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加强调度和督查,实行十天一通报、一月一调度的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动态,督促相关单位和业主做好征地拆迁和杆线搬迁工作,加强施工组织、项目管理,及时排除各种矛盾、消除阻工现象,确保工程进度。
完成评审,10月份完成批复。施工图设计10月份完成评审,12月份完成批复,具备开工条件。国省干线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充实专门班子,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宁远绕城公路、g207双牌大山段、g207零陵段和道县段、永州大道城区段等项目上半年开工,确保 厦蓉高速宁远互通至九嶷山、祁阳木梓圩至金洞、新田邬下至金鸡岭、g207零陵至双牌一级公路、东安芦洪市至小江口、s326江华白芒营至码市等项目下半年开工。水运项目,根据省里安排,力争今年8月份完成千吨级航道工可报告,并完成三个千吨级港口项目规划编制。
4、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祁道高速,在开展工可和设计报批的同时,加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将项目招商信息发布到交通运输厅信息平台上,让有投资能力的投资商知道和了解本项目。二是给予投资商一定优惠政策。明确项目招商条件及优惠政策。沿线县区划出专门土地对投资商予以补偿,补偿的标准拟按总投资额的15%-20%,其中市里(包括冷水滩区、零陵区)占50%,祁阳、双牌、道县、江永、江华、回龙圩六县区50%(该路未经过江华、江永和回龙圩),六县区分摊的办法拟按2011年统计年报公布的人口和汽车保有量计算分摊。督促各县区尽快明确提供土地的具体位置和数量,作为招商条件刊登到相关媒体上。三是进一步优化设计,尽量减少投资总额,提高收益比,以引投资人。
5、推进交通建设三年大会战。一是落实工作责任。以责任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县区(管理区)、市直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已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即市交通会战办),正式运作。二是落实配套资金。除积极争取省补资金及时到位、市里落实干线公路建设征地拆迁以奖代补资金外,督促各县区(管理区)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及征地拆迁资金。三是强化督查。做到“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奖罚、一年一总评”,每旬对全市干线公路建设进行一次情况调度,每月对全市干线公路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每季度对全市干线公路建设情况考核兑现奖罚一次,每年进行综合总评。三月下旬拟由督查室带队组织督查,奖罚兑现。四是严格考核。将交通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县区(管理区)绩效考核,对组织不力、完不成干线公路建设季度任务,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未完成干线公路季度建设任务的县区(管理区)政府,停止申报拨付该项目上级建设补助资金,直至达到建设进度要求再予以恢复,对未完成干线公路年度建设任务的相应减少安排下年度交通建设项目计划。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县区(管理区)政府,市政府规定的以奖代补政策不予兑现。
商业城项目是促进我市商业繁荣、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项目。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增进工作协调配合,切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商业城项目基本情况
五指山商业城项目是集购物、酒店、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中心商业广场,包含商务酒店、公寓楼、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项目选址定在市区迎宾路与越丰路交汇处,总投资约4亿元。
该项目规划用地涉及中心农贸市场主楼及周边附楼、市民政局宿舍、环海公寓楼、市外贸公司住宅楼等,需对以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进行整体拆迁,被拆迁对象包括农贸市场摊主、商铺经营户及住户。
二、项目推进主要工作
项目推进工作分为拆迁安置和工程建设两部分。拆迁安置工作是该项目的重点、难点,主要包含规划用地范围内住户和商户的拆迁、农贸市场临时场所建设和住户安置房建设等三项工作。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
为加强商业城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五指山商业城项目推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华(市政府副)
副组长:平(原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林道敏同志兼任,成员从市商务局及相关部门各抽调1名熟悉法规和业务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推进工作信息收集、进度督促、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拆迁安置补偿的宣传、协调工作会议、听证会议、资料准备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一)具体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专项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环节工作;协调项目业主做好中心农贸市场摊主及周边商铺搬迁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及时做好项目涉及的临时市场、拆迁户安置房和商业城项目规划建设的指导和审批工作;结合拆迁补偿需要,妥善安排保障房指标。
市国土局:负责及时做好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规划、未取得使用权证土地的出让等指导和审批工作。
市房产局:负责摸查拆迁房屋产权状况,及时办理安置房产权相关手续,协助做好拆迁动员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市民政局宿舍住户拆迁工作,与项目业主、住户充分
协商,妥善处理住户拆迁补偿和宿舍楼物业拆除补偿。
市国资办:负责协助做好市外贸公司职工住宅楼住户拆迁工作,与项目业主、住户充分协商,妥善处理住户拆迁补偿和宿舍楼物业拆除补偿。
市城-管局:负责维护拆迁过程中项目周边城市管理秩序,制止乱搭乱建和抢建行为。
市物价局:负责协助做好相关物业价值评估、鉴定工作(具体评估事项范围由市商务局给予明确书面委托)。
市工商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摊主、商户及其他经营户的情况摸底,协助做好该类拆迁户的拆迁工作。
市法制办:负责查找各类文件、各环节工作中的法律规范问题,提出解决建议措施。
市总商会:协助做好商户的拆迁动员工作。
市公安局:根据项目动迁工作安排,合理安排警力,维护项目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
市监察局:负责全程跟踪、参与项目推进各个环节,根据各部门职责、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要求,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冲山镇及河南东居委会:负责派工作人员全程协助做好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各类拆迁户的调查及动迁工作。
(二)工作机制
项目推进工作办公室与市监察局负责调查和通报各项工作每周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解决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提交请示。建立工作督查督办机制,对工作进度慢的单位,由市监察局责令有关单位查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四、工作推进计划和时间安排
(一)2012年1月5日前完成划清项目规划用地界线范围。在原有工作基础上,通过资料审查、实地调查,进一步摸清范围内各类地籍情况、建筑物业情况、住户及商户情况、产权情况,出具综合调查分析报告。
(责任部门:由市商务局牵头,房管、国土、工商、冲山镇及河东南居委会、生源公司等部门协助。)
(二)2012年1月15日前完成与拆迁户的商谈,了解拆迁户补偿安置诉求,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方案设计应综合考虑货币及实物补偿多种方式。
(责任部门:由市房管局牵头,商务、工商、法制办、住建、民政、国资办等部门协助。)
开立专户,建立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由市物价局牵头,国土、住建、房管、商务、工商、法制办等部门协助。)
(四)2012年3月底前根据项目立项及规划情况,解决项目用地出让,办理拆迁许可证,出具拆迁公告。
(责任部门:由市国土局牵头,住建、城-管、房管、商务、法制办等部门协助。) (五)2012年3月20日前完成临时市场规划建设及摊主搬迁,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周边住户商户搬迁工作。
(责任部门:由市商务局牵头,住建、城-管、房管、国土、法制办等部门协助。) (六)2012年2月15日前完成安置房建设用地出让工作,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安置房规划、建设及分配、办证工作。
(责任部门:由市住建局牵头,国土、房管、商务、城-管等部门协助。)
五、工作要求
商业城项目建设、运营将极大地促进我市零售商业繁荣发展,为市民消费休闲提供更加便利的“一站式”场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认识项目建设对我市经济发展的的重要性,在拆迁安置、土地使用、建设审批等各个环节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部门间要加强工作信息交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顺利完成。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拆迁户的政策解释、动员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3341”项目工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推进全局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我局重点项目建设步伐,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项目建设作支撑,以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为目的,以领导联系和责任单位负责制、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制为手段,按照“一个项目、一个联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表、一揽子抓到底”原则,狠抓项目报批、征地拆迁、资金落实和建设进度,快速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昭平科学发展突破发展,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工作措施
点项目建设中的绩效,确保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强化工作目标管理。按照“一个项目、一个联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表、一揽子抓到底”原则,科学制定倒排工期表,明确各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详细分解下达到联系领导和项目责任单位,并由教育局与项目实施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三)明确工作责任分工
1、项目实施单位(业主)工作职责:负责报批材料准备、工程设计、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抓紧完善各种手续,加快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协调施工队伍合理安排并加快施工进度,对项目资金筹措、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方面负全责;及时向联系领导和责任单位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项目联系领导工作职责: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牵头联系作用,把联系项目作为职责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所联系的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负总责;经常深入在建项目现场督促指导,每月不少于两次,做好所联系项目涉及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指导督促项目责任单位按期完成跟踪服务目标任务。工作目标进度差距太大的,应及时向指挥长进行汇报和沟通。
3、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职责:项目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所联系
的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推进工作负直接责任;成立工作班子,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项目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主动和项目实施单位(业主)衔接,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和倒排工期表,主动联系项目实施单位;对计划新开工的项目,负责督促指导实施单位办理立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规划选址、安全及节能等备项手续,负责提出征地拆迁计划报征地拆迁工作组,并报局项目工程指挥部备案;对续建项目,每月至少两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形象进度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督促实施单位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形成更多的投资量;对开展前期工作项目,负责项目业主选择、资金落实和规划编制或立项(核准、备案)、土地预审、建设规划、环保、水保等前期批大(材料)的跟踪落实工作;主动指导、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对新开工项目要随时向项目联系领导汇报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在每月20日前将所联系的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小结,并将工作小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局项目指挥部。目标进度差距太大的,应主动向项目联系领导进行汇报。
(四)建立信息月报制度。一是各项目责任单位必须在每月20日前将负责的重点项目上月实施情况(报表)上报局项目指挥部办公室;二是局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月20日前将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汇总,以简报的形式通报给项目包抓领导及各成员单位。
(五)切实强化项目服务。各项目联系领导、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重点项目积极推行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凡涉及多个部门且难以解决的问题,由项目联系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指挥部汇报。项目联系领导要精心组织,合理调度,注重协调,经常督促检查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项目责任单位要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深入所联系的重点项目一线,实地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全力以赴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帮助项目实施单位(业主)解决重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必须限时为项目业主办结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严禁拖延、推诿。
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奖惩责任制度,考核和奖惩。
题,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新闻媒体分工负责。在宣传报道中,新闻宣传部门要注意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对长期性重点工作,把握好节奏和力度,保持连续性,确保不间断;对阶段性的现场办公会议、调度会议、现场观摩会议的宣传,注意集中力量,全程跟踪报道,保证相互之间衔接,确保宣传报道的效果。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前准备,提前策划,力争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
(八)各项目学校要相应成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相应机构和制定实施方案,负责学校内的区级层面统筹推进项目和本学校层面统筹推进项目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