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协议书(优质12篇)

带薪休假协议书(优质12篇)

在经济交往中,合同协议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形成了商业活动的基础,并维护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合同协议的具体内容会根据双方的需求和合作方式而有所不同,以下范文只是提供了一些常见的条款和示例。

带薪休假制度

在日本,一年中较长假期有三次。5月份红日子最多:3日是宪法纪念日,4日是绿色之日,5日是儿童日,这三天再加上周末两天,也就连成了个“黄金周”了。8月份有盂兰盆节,是追祭祖先、祈祷冥福的日子,那时各地都要举行各有特色的庆祝活动。日本各公司视情况决定放假天数,有的一个星期,有的长达半月。另一次连续假期在年末年初,基本上也是各企业自定休息天数,休一两天的情况也是有的。另外,日本还规定会社职员有带薪休假,看工作年限决定假期长短。

韩国。

在韩国,如果法定节假日与周末(周六或周日)重叠,就不再顺延补休。但中秋节和春节两个节日除外,可以顺延补休。当法定节假日与周末不相连时,政府一般不会人为地将它们凑在一起。个人可灵活利用自己的带薪年休假来弥补这个缺憾,凑成较长的休假天数。

上班族无法全部使用带薪假期的比重韩国高居榜首。有61%的韩国上班族无法休满全部带薪假期。其中,原因主要是与工作冲突,10名上班族族中有6.3人回答曾因工作推迟或取消休假。

印度。

由于工作压力,29%的印度人无法为假期做打算。这让印度人成为继日本人和其他国家人民之后,第五位拥有最多未使用假期的国家。在印度,度假被认为是有罪的习惯。

调查显示,28%的印度人表示,因为公司领导不愿意让他们带薪休假,所以他们宁愿利用未使用的假期挣钱。多数印度人甚至在休假时继续上班。53%的印度人在休假时也经常检查电子邮件。据悉,印度人一年大概有25天带薪假期。

加拿大。

根据加拿大劳动法规,雇主每年必需给雇员带薪假期,随工作年限增长假期要延长,一般短则二周长则一月,这是员工福利的一部分。假如员工放弃带薪假,雇主要补偿年薪的百分之四,这个比例虽然是固定的,但依法规,员工年薪也是随年限长增长的。

在加拿大流传着一个小故事,说是在加拿大的一个中型城市,有一位乞丐每天在固定的地点行乞。突然他消失了一阵儿,然后又满面春风的出现在工作位置上。旁人问他这段时间做什么去了,他回答:“我到夏威夷去度了四周假期。”这个故事是说这位职业乞丐拥有正常人的尊严和心理,但也反映出人们对度假的态度。

德国。

除每周5天工作制所带来的全年104天周末休假之外,根据德国《联邦休假法》规定,每人每年还享有至少24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其中不包括双休日和节日。德国的法定节假日包括新年、五一劳动节、德国统一日和圣诞节、复活节、升天节、降灵节等。

灵活性强是德国休假制度的一大特点。除10月3日德国统一日是国家规定的全国性法定节假日外,其他节日均由各州自行决定。每年7月和8月是欧洲最好的休假时节。每到这时,驰骋在德国高速公路上的房车络绎不绝,给人一种“全民休假”的印象。但假如所有人都选择在这个时候休假,企业和机构的工作必定受到影响。为此,德国企业和机构除安排让孩子小的员工优先休假外,还会提前两三个月确定员工休假安排,对暑期工作做出适当调整。每逢暑期,德国议会照例休会6周,政府机构在岗人员寥寥,一些小企业或小商店甚至会关门歇业。

法国。

自开始,根据工龄的期限和某些行业的'特殊性,法国大约有10%的人能够享有超过五周的带薪假期。社会党执政时又将日常工作缩短了一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仅35小时。凡超过的部分,都可以转换成假期。这样,假期最长的人一年可以有长达八周的假期。今天,外出度假已经成为法国人一年中除了圣诞节外最重要的活动。其中,约80%的人选择在法国国内度假,选择的度假地点不外乎大海、山脉、田野和岛屿。

瑞典。

瑞典的高福利举世闻名。在世界许多国家鼓励人们努力工作时,瑞典却提倡在职人员自愿脱离工作岗位休假。其自愿休长假制度规定,自愿脱离工作岗位休假12个月的员工,可以在休假期间领取85%的失业保险金。带薪休假人员可以利用假期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旅游、学习、照料子女,甚至可以开办公司,但不能打工再挣一份工资。

瑞典规定,带薪假期每年不得少于5个星期,有些企业的带薪假期甚至长达7个星期。加上其他法定节假日,瑞典人全年可享受的假期长达150天。瑞典人非常注重休假,他们很少在假期内加班。

美国。

在美国,带薪休假可以在一年中一次用完,也可以按需要分成多次使用,一次用半天或几天,有些公司还准许雇员按小时使用,人事部门会在支付工资时写清所剩假期的天数,帮助雇员保存最终的累计资料。在这些合法假期之外,某些效益特别好的大公司还有额外的福利。比如每年增加1到4天的带薪病假,雇员可以在自己生病的时候用,也可以用于照顾生病的家人。

美国的私营企业里,管理规定各有不同。不少小公司受财力所限,希望雇员在特定时间内使用他们的假期,公司会按雇员的工资对没有休假的人做经济上的补偿。如果雇员在年中被解聘、自行离职或退休,有关部门要计算此人在本年度中工作的总天数和已经用掉的假期天数,没有用完的假期应在最后一次工资中折成现金发给该雇员。

带薪休假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的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基础上,使员工有充分休息时间,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享受范围和天数

一、 公司在册正式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不满十年者,每年休假5天;参加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者,每年休假10天;参加工作满二十年及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

二、 年休假只能当年使用,半天起休。

三、 员工上半年聘用进公司的,按本人可享受年休天数的50%给假;下半年聘用进公司的当年不给假。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公休假参照国家对在岗人员的公休假规定执行。

四、 公司各项目管理部原则上可在每年生产淡季安排统一休假,员工休假应服从生产工作的安排,不得影响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 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工作进度和节奏,统筹合理安排休假。

第二条、申请流程和审批程序

一、公司在册正式员工每年年休假单分两次发放,1月发上半年度,7月发下半年度。

二、员工休假审批程序:

(一) 公司本部员工提出申请,须填写《公司员工休假申请单》, 由

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二) 部门副职提出申请,须填写《公司员工休假申请单》,由部

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三) 部门正职提出申请,须填写《公司员工年休假申请单》,由

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 公司组织安排疗休养

一、公司干部疗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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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组织安排部室正、副职、项目管理部正副经理、分公司正副经理的疗休养。

(二) 干部的疗休养经费原则上控制在每二年一万元以内,其中每二年内一年安排一次国内远途疗休养,另一年安排一次国内近途疗休养。

(三) 干部的疗休养由综合办公室具体操作,事先提出书面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的疗休养

(一) 原则上一般管理人员和员工每三年安排一次疗休养。

(二) 疗休养时间根据各部室和项目部工作情况而定,基本在春秋季节安排。

(三) 员工疗休养经费原则上行政补贴1500元,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

(四) 优先考虑先进、即将退休员工、献血人员。新进员工一年内不安排。

(五) 员工疗休养由工会统筹安排。

三、疗休养一般安排在工作相对空闲阶段,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

四、疗休养途中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本人自理。

五、在公司安排后,因本人原因放弃疗休养的,作自愿放弃。

六、公司部组织出国(出境)疗休养。如受行业管理单位、上级单位等邀请参团学习考察,则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第四条

一、本规定经公司职代会通过后实施。

二、本制度与国家法令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法令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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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开元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让员工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以便更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册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一、年休假范围:

1、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职工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每年应休假五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每年应休假十天;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以上,每年应休假十五天。法定节假日不作为假期天数。

3、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

在编人员及退休返聘人员工龄按人事档案工龄计算。

4、年休假休假安排:

各科室根据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设立带薪休假台帐,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每年三月底休完上一年度年休假期。

5、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情况: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年休假审批程序:

(1)休假天数审批权限:

职工公休假期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办公室(人事)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五天(含五天)以上公休假报总经理审批。

(2)请假人需填好假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待同意休假后,一份本科室存查,一份办公室(人事)存查,一份财务科存查。

(3)年休假可由所在科室具体安排分阶段休完。年休假报办公室备案才可以积假,当月不上报视为无积假。各科室每月报考勤时,应把科室人员休假、积假情况报办公室,所有积假要求在下一年的三月前休完,不得延续积假。

(4)休假期满,因故不能到岗工作,应由本人于假期期满前申请续假。路途远的应提前书面(并附有关证明)续假,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岗或续假未获批准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按旷工处理,严重超出假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6)科室负责人年休假应报主管副总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同时在请休假审批表书面说明其离开公司后的科室工作临时负责人。

二、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无特殊补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未产生计件工资、日出工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按实发工资执行。

三、 本制度中的 “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襄城县开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

职工年休假审批表

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本表一式三份,办公事、财务科、休假人所在科室各一份。

我国从2015年开始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假。然而,我国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却呈现明显的不容乐观,落实极差。主要是行业间差异较大;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落实情况最不理想;政府部门自身执行这项政策也存在折扣现象。目前,占比更多的私营企业职工和派遣工,绝大多数无法享受带薪休假待遇。各类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常常处于弱势,不仅带薪休假成为难以实现的“奢侈品”,未休年假的3倍工资补偿也难以兑现。

2012年的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落实带薪休假”。事实上,全面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是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带薪休假是惠民政策。不能到有些单位和企业就变成“空头支票”。带薪休假是公众的法定权益,休假应该“还权于民”。用法律来保障公民的休息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在2015年2月2日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为了使这项工作能够尽快落到实处,特提出建议如下:

1.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全面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项惠民工作来加以贯彻落实。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人人知晓这项惠民政策。

2.国家有关单位尽快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5—2020年)》的贯彻执行时间表。与此同时,调整发展目标,应在2016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在2020年得到全面落实。应将落实带薪休假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对年休假制度执行不力和落实不好的各级政府,取消各类先进评选资格。

3.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管力度和执法检查力度,强制落实职工休假权。特别要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有带薪休假的内容,进而监督落实。要对不同性质的单位,明确检查重点。针对私企薄弱环节,各地工商、税务和小企业管理局等部门应联合执法,对用工单位放假落实情况调查和跟踪,惩罚不落实休假的用工单位,并在贷款、税收方面予以体现。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查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为加强公司的管理制度建设,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年休假制度实施原则:

职工休假必须在确保安全经营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由职工申请,各部门统筹安排,分管领导批准。

二、职工享受年休假的范围

公司在职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职工享受年休假标准:

(一)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满年度计算) 。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分段休假最多两次。

四、职工休假安排

(一)轮班职工需要休年休假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的前提下,由各部门统一安排。

(二)职工休假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安排好工作,不能影响

正常生产。

(三)轮班职工的休假天数,按照其轮班个数换算常白班的时间计算。譬如:轮班时间是24小时的职工,相当于8小时常白班的三个工作日,以此类推。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新调入职工,当年不安排休班;

(六)当年离岗脱产学习满6个月的;

(七)请长假职工回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

(八)内部退养、离岗、长期病休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在岗位正常工作的职工,不享受休假待遇。

六、休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一)享受年休假待遇的职工在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各项津补贴正常发放,取消休班期间的夜班费,绩效工资按部门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二)安排了职工休假,但由于本人原因不能休假的,下一年不再补休,也不给予额外补助。

七、年休假报批程序

(一)各部门每年二月份之前制定职工休假计划,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处备案。特殊情况休假的,需本人提前15日提出申请,报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二)中层领导休假,本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后,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三)公司经理休假,本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后,经董事长批准,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四)违反以上批假权限随意批假者,其批准的假期一律无效,休假期间视其情节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八、本制度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九、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