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2篇)

朱自清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2篇)

朱自清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匆匆》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充实的。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朱自清读书心得体会 篇2

那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的书架上看到了一本名叫《谁动了我的奶酪》的书,便随手把它取下来,并开始翻阅起来。没想到,看了下,我便被故事的角色吸引住了。

《谁动了我的奶酪》是一本非常励志的好书。这本书有四个主要角色,分别是两只小老鼠——“嗅嗅”和“匆匆”,还有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找奶酪吃是他们每天必做的事。然而有一天,他们找到了一个有很多奶酪的地方——奶酪C站。于是他们四个觉得很满足,便把自己的家搬到了奶酪C站的`附近,并住了下来。不过,没过多久,奶酪C站的奶酪突然“不见”了。原来是他们每天都在吃,没过几天奶酪被吃光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把它们的心态暴露得淋漓尽致。嗅嗅和匆匆随着奶酪的变少而采取新的行动,开始寻找新的奶酪。而哼哼和唧唧则犹豫不决,烦恼丛生,总希望什么时候奶酪又从天而降,始终不愿接受奶酪被吃光的事实。然而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还在郁顾寡欢,怨天尤人,总以为是谁偷走了他的奶酪。

这本书里,我觉得嗅嗅和匆匆的表现很好,凡事未雨绸缪,在奶酪被吃完之前就开始寻找新的奶酪。而哼哼和唧唧却表现得就不那么积极上进,不过唧唧经过一段激烈的思想斗争后,认识到事态的严峻,也开始寻找新的奶酪,是一个知错就改的人。最讨厌的是哼哼,害怕变化,不愿相信事实。

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很大,我觉得我有时就像哼哼那样,害怕变化。比如以前我住的小区有很多儿时的玩伴,突然有一天,爸爸告诉我要搬家,要离开我的好朋友们,想到搬到另一个陌生的环境,没一个小朋友跟我玩,我非常不高兴,但没办法,还是跟着爸妈搬了过去。没过多久,就认识新小区我们同学校同年级的小伙伴,我们每天结伴上学,周末一起玩。放假的时候约上以前的好朋友一起去郊游,比起以前,我的朋友更多了。

所以变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害怕变化,让我们一起适应变化,成为生活的强者。

朱自清读书心得体会 篇3

“蓝鲸久久地凝视着月亮和星星。柔和的月光流进了它幽幽的蓝眼睛,活泼的星光跳进了它幽幽的蓝眼睛。蓝鲸自己也不明白,它生活在大海,心灵却仿佛是属于星空的。”

这一段是“蓝鲸的眼睛”故事中的一段,里面讲述了:蓝鲸看作自己的眼睛比生命还要重要,一直不停的用海水滋润着它的眼睛,让眼睛沐浴在月光底下。海边住着一个女孩,她的眼睛很美丽,但是视力十分的模糊。有一天,一个年经人想要蓝鲸的眼睛,把钩矛插向其中的一个,但是它却脱离了钩矛,来到了女孩那里,她重见光明。但蓝鲸开始了报复,后来,年轻人又来到海上,把匕首插进了自己年轻的胸膛。

渔民们趁女孩睡觉的时候,把那只眼睛埋进了泥土里,因为只有这样,蓝鲸就会死去,不再报复。女孩发现了,她的眼睛又模糊了,她艰辛的在泥土里抓呀抓,最终找到了眼睛,她想要把眼睛还给蓝鲸,但蓝鲸把眼睛送给了她。最后,蓝鲸的眼睛已经洗去了一切污浊,灵魂升上了天。

这是一个悲催的故事,每次看到时,我的眼睛都不禁落泪,但是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知过能改,善莫大焉”,文中的年轻人就是这样做的。

朱自清读书心得体会 篇4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骆驼王子》故事是这样的:在沈石溪在日曲卡雪山的日子里,在一对雪豹夫妻的爪牙下救了一群野骆驼,并和它们成为好朋友还帮它们取名字,其中一只被叫做骆驼王子。在群体的照顾下,它长大了,但由于在各种事情的影响下,它的思想概念永远停止在幼年时期。雪豹夫妻和它们的孩子的攻击下,群体彻底瓦解最后沈石溪出手相救,把骆驼王子成为家骆驼。

这本书对我影响深刻它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人总归是要离开这个世界的,家长不能陪伴孩子一辈子,所以家长不能总是把孩子捧在手心,要让孩子去锻炼,勇于实践,这样才能让孩子的心智跟着身体一起成长。但是如果行相反的道路,总是宠爱着他,不想让他进行锻炼,心智得不到成长,孩子便只会变成一个大小孩。

所以我希望所有的家长都能明白,我们需要的不是溺爱,而是不断的锻炼和成长。

在挫折中锻炼,在锻炼中成长。

朱自清读书心得体会 篇5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但令我万没有想到,文字的巧妙排列组合竟然渗透出如此令人叹服的人生哲理。

“人是唯一能够追问自身存在具有什么意义的生物,这就是人的伟大之处,但也正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人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可贵的并不在意义本身,而是在于寻求的过程!生或死,爱或孤独,自然或生命,真实以及美,等等,这些都是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和不一样的思考,尤其是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不断玩味。我喜欢那些用随笔散文等形式写作的作家,仿佛徜徉在哲学的天地里。他们的文章里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感情和自然感悟,有更多的直觉以及洞见。

作者的伟大在于他的朴实。看了《人与永恒》后,更觉得他的朴实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谁都会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感觉的。一直渴望恬静而平和的生活,不需要太多欢笑,同样也不要有太多痛苦;一直害怕遇到困难阻碍,害怕跌宕起伏,狂风大起的海面将我整个淹没。看了《人与永恒》才明白过来,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什么,是生命力居然如此乏弱!

周国平先生通过平淡的叙述,表达了对自然和生命的理解、看法及两者的关系。虽然只是几段文字,但却足以撼动我的心灵,让我不禁对自己以前的人生产生种种思考。人渴望平淡,不是真正喜欢这种显得有些无聊的生活,不是排斥轰轰烈烈的人生。相反,正是因为人们向往精彩纷呈的人生,从而产生了惧怕得不到,害怕要为此付出巨大代价的想法,那有为何不接受平淡呢?至少这样做不会有所谓的失败。

书里说道:“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大喜大悲,是害怕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和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一定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但它却一直笼罩着一张神秘的面纱。不同的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会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不同的脸谱。而此刻展现在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摘自原书)”

无论我的人生是否平淡,无论我的前方是否艰难险阻,都去欣然接受。我一定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那种存在的充实与快乐!

朱自清读书心得体会 篇6

沈石溪说过,在动物的身上,我们也可以同样找到人类的本性,同样动物也可以折射出人性中的贪婪,欲望和一些美好的性格!这篇故事的主人公红飘带,经历了种种磨难。四位兄弟的死亡让红飘带活下去的欲望更强。

这让我想到了自己,我遇到的困难与红飘带的相比根本不值得一提。有时我一遇到困难就去逃避或去依赖他人,而现在我才明白遇到困难应去面对。人生也是如此,遇到困难时应去面对逃避永远也解决不了。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到了雄狮永远被受狮群所排斥,流浪狮占领一个狮群的几率为1%至2%。这本书揭露了人的贪婪、本性。在狮子的眼里王位才是第一,人也一样有的人天生就是金钱的奴隶。

我不愿做温室里的花朵,只愿做立在山岗上的青松;不愿做巢里的鸟儿,只愿做飞在天空中的雄鹰;不愿做母亲怀里的孩子,只愿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现在期待下一本书《红飘带狮王》。

朱自清读书心得体会 篇7

《真的很天真》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里面包含着真情实感及深深的情谊。

首先让我感触深的是这本书的文字,作者似乎告诉我们写作一定要有真情实感,没有真情实感的写作就像一个人没有灵魂,那是可怕的。作者写的是关于她的童年,这恰似姨夫流光溢彩的童年水墨画,也是一个饱尝童年酸甜苦辣的童年。

看到这本书,情不自禁地想到我天真的童年,我们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孩子,在爱和祝福中成长,我的童年或许没有作者彭学军的童年那么多姿多彩,没有那么多的辛酸,但也似一个五味瓶。小时候我们喜欢尝试,就如我们开始对事物感兴趣时,见火很好奇,便会去触碰它,后来就是你会对火产生畏惧。在我们受不明的委屈时,我们会号啕大哭。当我们能跟随伙伴远足时,又是多么的欣喜若狂。

我想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一幅五彩斑斓的画面,充满欢乐!

朱自清读书心得体会 篇8

一开始,我不明白一本书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后来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真正明白作者为什么会起这样的一个名字,因为这本书就是一本可以教会每个读这本书的一个一些教诲。而我读了这本书后,让我感到最大的一个感触,那就是——爱!

《爱的教育》是一部以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小学生的日记为题材写的。讲述了主人公安利柯写的。每个故事,都让人体会到了一个“爱”字。多多少少的爱,都淋漓尽致地体会了出来,而让我记忆最深的一个故事就是《小抄写员》。

这个故事讲的是,安利柯出生在一个孩子又多,家里又贫困的家庭。他的爸爸每天白天要工作,晚上还要抄文件来挣钱。小利柯不想看到爸爸这么辛苦,就趁爸爸睡觉了以后,偷偷地帮爸爸写。一天天过去了,利柯家的家境是比以前好了许多,可是他就是因为晚上熬得太晚了,所以他上课就一直打不起精神来,回家也无精打采的。爸爸看见了,很生气,还屡屡骂他。虽然小利柯很委屈,但是他还是继续做下去了。后来终于有一天,爸爸知道了这件事,他为自己以前做的而后悔,他知道自己错怪了儿子而感到十分愧疚。

这个故事里,我不但看到了父亲的爱,知道事情真相后的愧疚;我还看到了小利柯处处为家为爸爸着想。这里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支持着他,但是是什么呢?我想这是一股责任感。这不是正应了“穷人家的孩子早成家”这句话吗?可是为什么他一个三年级的小男孩都可以做到的事,我为什么不可以呢?其实,父母赚钱挺辛苦,挺累的,我们应该珍惜他们的血汗钱,把它们用在有用的地方,不应该那么浪费,毕竟那是父母用辛苦换来的。同时作为孩子来说:孝顺父母并不一定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一声“谢谢”,一句“对不起”,一句表示关爱的话语,一张奖状,一张成绩单或许就是父母最想要的回报。要知道“不尊重父母的人是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的。”所以当父母吩咐你时,就迅速去做。在父母很累的时候,给他端杯茶。在父母生日那天,给她写封信、送张贺卡、洗次脚……当然,人不可能不犯错,当你有错误时,要主动找父母承认,请求他们的宽恕。做父母的没有不原谅自己子女的。

我到现在已经把着本书看过好几遍了,可是我也不知道,自己好象每次看的时都有不一样的感受,不一样的体会。爱就像氧气,充满在生活的周围,充满了人的内心。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对整个民族而言。《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的境况不一,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也有一些是生活在幸福中的。他们每个人从出身到性格都有不同之处,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那就是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父母的。

朱自清读书心得体会 篇9

假期里通过网络观看了巴金老先生的《激流三部曲》中的《家》,看过之后,心里不知道有一种什么感觉,忽然对封建社会的封建家庭非常痛恨。

这个家中有三个儿子.大哥觉新是个典型的孝子,他求学中途回来给爷爷祝寿,当时,他有一个深爱着的人——梅。他们青梅竹马,我本以为他们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因为有另外一个女子也和觉新的生辰八字相配,所以,他爷爷做主用抽签的方法来替他决定了婚姻大事。也许是上苍捉弄人,抽中的偏偏是另一个女子,他为了满足爷爷的意愿,放弃了自己心爱的梅,牺牲了自己的幸福,和那个女子结了婚。与此同时,他也舍弃了自己的学业。他是老师最器重的学生,老师惋惜的告诉他,只要他继续学下去,将来一定会有所作为。但是,就因为他爷爷的一句话"你是这个家的长子,还是早点完婚,找个营生,打点这个家吧!"葬送了他的爱情、前途和幸福。

不仅如此,他还想让别人也成为这样的人,所以,在爷爷又给二弟觉民订婚时,他竟然也去逼二弟完婚。

他很爱他的妻子,但却保护不了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生第二个孩子时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去看她,当她因为难产而死时竟不能见她最后一面却只是默默流泪。

我们能因为这些就憎恨他吗?不,不能,是那个家庭造就了他的顺从,他们虽然因为他受到了伤害,但他也同样受到了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深,他才是最大的牺牲者啊!

二弟觉民,虽然拥有较进步的思想,但意志薄弱,可是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在大哥和三弟的帮助下,终于和自己心爱的人——琴,一个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走到了一起,他可以算作《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人了。

三弟觉慧,思想进步,意志坚定,他最初与婢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她逼得投河自尽,这件事情成了觉慧心中永远的痛,同时也坚定了他反抗封建礼教、封建家庭、封建社会的信心,他离家出走,追求自己的生活,最终走向光明的前途。

《家》通过三个年轻人的爱情故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弊端,我痛恨封建社会的残酷现实,也同情那些被封建制度迫害的人们,同时也体会到,只有积极向上,努力奋斗,顺应时代要求的人,才有光明的前途。

朱自清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暑假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朱自清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神笔马良》讲的是一个穷人家叫马良的孩子,从小就爱画画,但是她家很穷,买不起笔和纸,从小就拿煤炭或者树枝来画画。

在一个晚上,一位神仙爷爷送给他了一支神笔,他拿起笔在墙上画了只公鸡,公鸡马上变成真的了。从此以后,马良经常为穷人们画画,这件事情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传到了县官的耳朵里,县官来抢马良的神笔。马良用他的智慧克服难题,穷人们都很高兴也都很喜欢马良。

读了这个故事,我的想法是我们以后要多多向马良学习他勤奋、刻苦,善良、聪慧的优点,以后我们遇到困难要多多去动脑筋,学习知识要坚持不懈,不能半途而废,还要吃苦耐劳!

朱自清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的作者是英国的J·K罗琳,这是一本超级畅销的书,已经风靡全世界。

当我读这个故事的时候,被它深深的吸引。《魔法石》这本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本,主要讲了哈利·波特进入魔法学校里发生的事情。在开始的时候,哈利·波特并没有魔法,他和不友好的德思礼夫妇,还有他们令人讨厌的儿子达力住在一起。

哈利的房间是个窄小的储物间,就在楼梯的下面,而且十一年来从来没有过生日派对,哈利的人生比较灰暗。

一个生活在没有爱的氛围里的孩子,能始终保持一颗善良心,不颓废,不气馁,我觉得哈利真是了不起的小男孩。

但是,哈利注定不寻常,他有着另人羡慕的高贵纯血统。突然有一天,猫头鹰给哈利送来一封信,这是一张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哈利感觉很开心,终于可以离开这个令人讨厌的地方了。

哈利于九月一日,带着他心爱的猫头鹰,乘着霍格沃茨特快列车来到魔法学校。学校非常好玩,对哈利而言,这就是他第一个心爱的家。在这里,他认识了一生中最好的两个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这三个好朋友一起体验骑飞天扫帚,参加魁地奇比赛,他们一起从课堂和生活中学习魔法。

最让我震撼和感动的,是哈利他们和伏地魔的“魔法石之战”——哈利的敌人—伏地魔,由于受到自己的杀戮咒的攻击,而导致自身半死不活,他需要两样东西来复活自己的身体,一是独角兽的血,二是魔法石。独角兽的血他已经找到,并已经饮用,但这样,他还是只能有个半死不活的身躯,而且必须借用别人的躯体存活。所以伏地魔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寻找魔法石上。

魔法学校的校长—邓不利多,设计了一个非常巧妙的魔法,他把厄里斯魔镜放在最后一道关卡,只有最想得到魔法石而不想利用它的人,才能从魔镜中拿出魔法石。但是,伏地魔内心充满着仇恨、贪婪和野性,所以他不能碰到魔法石。

哈利守护着魔法石,他和伏地魔斗智斗勇。在争斗中,伏地魔一碰到哈利的身体,伏地魔就会疼痛难忍,原来这是哈利的母亲给哈利的保护咒。在哈利最危险的时候,邓不利多赶到了,伏地魔一看邓不利多来了,也不管奇洛的死活,吓得赶紧跑了。魔法石被保护了下来,但是邓不利多认为这块石头会引起更多的争端,为了避免再有争端,所以把它毁掉了。

在这场争斗中,哈利和好朋友团结合作,在棋盘战中,当罗恩决定牺牲自己让哈利有机会继续和伏地魔斗争时,我被他们深深的友谊感动了!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哈利并没有辜负大家对他的期望,当伏地魔用哈利最渴望的亲情去诱惑哈利时,哈利理性地拒绝了伏地魔的诱惑,选择了不与恶魔同流合污。勇敢的哈利,善恶分明的哈利,我不觉暗暗为哈利点赞。

哈利和好朋友们终于凭借勇敢、机智和忠诚,打败了邪恶势力。我要向哈利还有他们的好朋友学习他们的这些宝贵的品质。

在我的成长生涯中,也遇到过不少的困惑和挫折,有时候我也犹疑过。当我的学习遇到低谷时,我心情很低落,我的好朋友鼓励我,给我打气,和我分析失利的原因,渐渐地我找回了自信,开始更加扎实地投入学习中。同时,我也认识到了友谊在生命中的重要性。

以后,我也会像哈利一样,真诚地对待我的好朋友,自信地面对遇到的困难。哪有没有风雨的人生啊,老师说过,有风雨才能看到彩虹,不惧风雨,和好伙伴一同快乐成长,做一个有勇气、有担当的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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