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讲话内容(热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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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在党的“xx大”刚刚闭幕之际,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就全县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早在今年6月中旬,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低保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实现人人无饥寒的目标。9月中旬和10月下旬,省市分别召开了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出台了《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要求从今年年底起,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所有农村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面对紫阳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的现状,抢抓中省机遇,做好农村低保工作,解决好民生问题,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刚才,上面各位讲了很好的意见,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力的增长,县委、县政府对民生问题尤为重视,通过一系列的便民、利民的惠民政策,强力推进扶贫攻坚,不断加强社会救助,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是,由于我县农村贫困面大,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基础比较薄弱。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保障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构建和谐紫阳的重要基础。党的“xx大”把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写进了党章,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重要内容。更加关注民生民利,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成为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和谐社会的显著特征是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只有帮助贫困人口稳定解决基本生活问题,进而实现脱贫致富,缓解发展差距,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有助于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缓和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维护每个人的生存权。贫困群众首先面临的就是生存权,如果贫困群众吃不饱、穿不暖,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就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社会公平也难以体现。相对而言,在社会各阶层中,农民生活最苦,生存环境最差,理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照顾。农村低保实际上就是农村困难群众的一条“生命保障线”,政府通过必要的救助,保障农村贫困群众衣食无忧,可以让农村困难居民从此和城镇困难居民“同享一片蓝天”。让他们平等地分享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实施农村低保既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更是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牢记执政为民的宗旨,从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切买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努力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紫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我县自然条件差,历史欠帐大,贫困面还比较宽。目前,全县未脱贫人口还有7.5万人,五保对象3439万人,年人均纯收入在693元以下的还有3万多人,他们的生活还相当困难,加之我县自然灾害频发,每年因各种灾害需要救助的人很多,救助对象多,且居住分散,保障资金发放难度大。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必须率先解决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对因病、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给予稳定的生活救济,保障农民群众逐步过上宽裕的生活,既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低保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一项重要任务,下定决心、加大投入,扎实推进。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规范程序,公正办事,把农村低保这碗水端平,尽力让最需要保障的人都能沐浴到低保政策的阳光。

在全县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全县工作目标是:在全县范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在12月底前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由原来的625元提高到693元,保障人数由原来的1.5万人增加到3万人。保障资金从10月1日起按季度发放到农村贫困群众手中。人员增幅大,工作要求高,各乡镇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实施。

(一)科学制定标准,实行分类施保。科学合理的制定农村低保标准是实施农村低保的重要依据。保障标准既不能过高,也不能太低。如果标准过高,财政难以承受,也容易使一部分人产生依赖思想。如果标准过低,不能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低保制度就达不到效果。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公布的温饱线,即年人均纯收入693元的要求,省政府要求按照不低于693元确定保障标准。根据我县农村居民吃饭、穿衣、医疗、上学,适当考虑用电、燃料、通讯等费用,县上确定今明两年我县农村最低保障标准不低于693元。补差标准年人均补助不低于300元。根据我县实际,保障人数控制在农业总人口的10%以内。由于低山、中山、高山等不同的自然条件,农民人均纯收入差别较大,享受农村低保的人口比例应有所区别。各乡镇可以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纳入保障的人口比例。同样在温饱线以下,农村贫困居民的实际贫困程度差异很大。为此,我们在执行中一定要分类施保。对痴、呆、傻、残等民政救济对象要予以重点保障,补差标准相对要高;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要纳入保障范围。分档补差一定要简便易行,且不可太多太细,难以操作。究竟怎样分档,县政府实施意见明确,按月人均30元、25元、20元,年人均360元、300元、240元三个档次子以分档补助。由于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很难精确核算,具体执行中一定要以就近靠挡的方式给予差额补助。

(二)合理确定对象,务求应保尽保。保障对象的界定是低保工作的核心。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理论上要求要以家庭收入为依据、但是实践中家庭收入核算很难操作。农村贫困居民量大面广,居住分散,派干部一家一户计算家庭收入不太现实。农村家庭收入结构比较复杂,即就是核算出了家庭收入,其准确性和可靠性都很难把握。但是村民群众之间祖祖辈辈在一起居住,谁家富、谁家穷村民最清楚。究竟怎样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才算合理?首先要依靠群众,搞好民主评议。村民民主评议要把握好参与人员的范围,人员过多,人多嘴杂意见难易集中,人员过少,评议结果很难保证准确、公正。因此,我们要求,村民民主评议要由村干部及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共同参与,人员7——9人为宜。决不可光凭村干部说了算,那样势必会造成暗箱操作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其次要正确对待本人申请。农村低保原则上要求户主本人申请。实际上,农村好多智障、残疾群众,他们是最穷、最需要帮助的人,对他们来说书面申请有困难。如果单以本人未申请就不纳入保障,势必造成最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这就违背了农村低保制度的初衷。因此,对无申请能力的,村委会要代为申请。乡镇社事办对这类情况一定要底子清.情况明,确保既不漏人又不出现冒名顶替。第三要严格审批公示。在申报和审批上,要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务求公正、公平、公开。对村民评议出的结果要进行第一榜公示,公示有异议的要入户核实家庭收入。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委会盖章和村民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接到申请后,及时审核并进行第二榜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经核查无误的,并监督村委会进行第三榜公示。在整个过程中,都要接受群众监督,坚持“申请低保必过群众关”,既要防止人情低保,又不能漏掉最需要保障的人,做到应保尽保。

(三)落实配套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做好资金保障和管理,是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关键。一要稳定资金来源。农村低保所需资金由中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为确保农村低保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省上要求,市县财政必须分别按上年可用财力的1%安排农村低保资金,这是一条刚性政策规定,市、县财政态度明确,将严格按省上规定执行。将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要规范资金管理。县民政局必须按照下一年度的资金需求,足额安排好农村低保资金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凡按预算列入低保专户的资金不准挪作他用。要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规范资金运作程序,严禁克扣、转移、私吞、挪用、截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资金安全运行。三要实行社会化发放。要严格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由民政部门将农村低保登记审批名册和拨款报告提供给财政部门,经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给县农村信用联社低保专户,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季度足额发放到户。农村信用联社要积极为农村低保户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通过开设代理网点、增设低保专门窗口等办法,确保低保资金方便、快捷地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低保户领取保障金原则上不准代领,对确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可由乡镇社事办委托村委会或监护人、包帮人代领。

(四)健全工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农村低保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只有加强规范管理,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才能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各乡镇要积极适应低保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低保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操作办法要简捷,具体制度设计要周全。在操作程序上都要有责任人、有档案记录。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审批政策、申请对象、低保标准、救助水平“四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乡镇要通过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农村困难家庭基本情况,并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建立贫困家庭档案,录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在对象管理上.要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对孤寡呆残的保障对象,其家庭成员收入变化不大,只需随时掌握增减员情况,实行长期保障,可两年审核一次;对于一般保障对象实行半年审核一次。经核实其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应及时停止保障。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的管理工作。

城市低保工作启动以来,县民政局和相关乡镇作了大量的工作,对我县城镇居民中的困难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对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要清楚的看到在城市低保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社区居委会不按程序申报上交矛盾,有人情保、关系保、交易保等不正常现象出现,甚至有把城市低保作解决矛盾平衡关系的“法宝”。违规操作,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因此,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一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办法操作,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二要坚持长期公示制度,对那些低保对象三榜公示的要实行长期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要执行动态管理原则,做到能进能出,有升有降。四要加强资金管理,民政、财政监察经常性的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六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让老百姓都知道城市低保政策的内涵,避免不必要的上访和。

四、认真抓好灾民建房及农村减灾安居工程。

今年汛期以来,我县在连续遭受四次严重灾害中,共造成706户,2678人,20xx间房屋倒塌,造成危房4251间。面对灾情我们一手抓生产救灾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发展不动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抓重建。截止现在,已动工重建的占95%,竣工户数达50%。现严冬临近,我们必须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帮扶责任,强化资金管理,加快工程进度。要突出重点,优先保证无自救能力的全倒户、特困户、军烈属,对确困各种特殊情况暂不能建房的,要采取租、借、投亲靠友和乡(镇)村闲置空房进行妥善安置,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及时治疗,保证受灾群众能安全越冬,结合因灾倒房重建,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减灾安居工程试点,按照“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社会帮扶为辅”的原则,要分类排队,保证重点,对象必须是今年4月调查摸底上报的在册困难户。在试点工作中,要集中解决无房户,茅草房户和地质灾害住户无可靠房屋住的问题,紧紧围绕防灾抗灾这个中心,按照“个人申请,村级评议,张榜公布,乡镇审核,民政局审定”的程序。一是搞好选址规划,坚持“三避一高”(避洪水、避滑坡、避泥石流,高地形),既要考虑减灾防灾要求,又要充分考虑承受能力。三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工程进度。要实行“五个一”的办法(1、动员亲戚朋友借一点;2、动员帮扶单位和干部捐一点;3、国家补助一点;4、发动群众出工出力帮一点;5、通过银行贷一点。)重点加强资金、质量和进度三个环节监管。三是抓好补助标准兑现,对验收合格建房户原则上每间补助1500元,每户保证两间补助。要严格控制资金发放,确保专款专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力争在20xx年前全面完成农村减灾安居工程任务。

五、全面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摸排工作。

紫阳是自然灾害频发县,频发的自然灾害给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冬令春荒是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重要阶段,各乡镇要组织人力,认真摸排,详细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要掌握到户、到人。面上的群众生活问题有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金覆盖,只要我们把工作做细做实,不会出现生活问题。但是因灾造成的暂时生活困难户我们已不能忽视,对他们要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分类排队,保证重点,措施到位。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对象,要采取投亲靠友,借陈还新,外出务工等形式解决生活困难。对困难群众冬令春荒需救济情况做出心中有数,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农村低保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群众的生存权,职责重大,必须要事事落到实处、件件见到成效。我们一定要全力倾注,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要强化政策宣传。农村困难群众大都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不灵,这给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各级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的各项政策,真正让农村低保这一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深入民心。各乡镇要结合实际,通过印发宣传单、召开村民会议、办。

黑板报。

宣传栏等形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宣传低保政策、条件和程序把低保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真正让农村广大群众熟悉政策了解政策积极参与。

二要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位乡镇长既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人,也是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代言人,务必要把这件实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将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下大力气抓紧抓好。财政部门要抓好资金落实,及时足额落实农村低保资金。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实施。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扶贫、农业、统计等部门要主动配合民政部门,准确提供农村贫困户扶贫档案和资料,做好保障对象的核查工作,协助做好保障对象和家庭收入的核定工作。要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认识到农村低保不是一种施舍,更多的是一种义务和责任,要把实施农村低保作为广施爱心的具体行动,带着对贫困群众的真挚感情做好农村低保各项工作。对象确定要公平、公正,分档补助要注重实际,工作程序要简单快捷、方便群众。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农村低保的基础工作都是由基层来完成的。这些工作既繁杂,又非常重要,必须有专人来管理。各乡镇要进一步整合人力资源,调整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要指导各村委会组建低保评议小组,指定专人管理,构建起管理平台。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此外,随着低保工作开展,日常管理任务量增大,管理成本增加,经费保障尤其重要。各乡镇要适当考虑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农村低保金是贫困农民的“救命钱”,必须不折不扣地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县上将成立由监察、审计、财政、民政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巡回监督指导。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截留、贪污、挪用、优亲厚友和人情低保等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工作人员参与套取低保资金的一定要从严查处。在发放过程中要保证足额、安全地发放到对象手中,对那些无自理能力的对象,民政干部要负责将低保金如数用在他们身上。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检查,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流程正确、措施到位,进展顺利。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尽力为群众政策咨询、来信来访和监督举报提供方便,确保农村低保公正无私、健康推进。

同志们,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希望大家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尽职尽责,扎实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让困难群众早日得到实惠,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紫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

县委、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第十八次民政会议和全市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顺利实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长期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始终把做好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吃饭、穿衣、安居等问题,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从20xx年开始,我县加大了对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和月人均10元的补助标准,对全县19240名农村特困群众进行了救助,对1456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纳入定期定量救助,月人均救助60元。但由于财力等因素影响,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实施范围窄、覆盖面小、救助标准偏低,随意性较大、相当部份困难群众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难以满足众多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需要。加之我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点多面广的特殊县情,弱势困难群体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仍然很高,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全县还有未稳定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43079人。这些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地方。从贫困现象的深层次成因分析,有生产发展条件较差导致的条件型贫困,有经济结构单一和增收渠道不畅导致的结构型贫困,有社会事业发展不足而导致的素质型贫困,有因灾、因病致残和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的灾害性贫困,多种贫困相互交织,共同存在,使我县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建立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大机遇,建立起一套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多手段、多举措抓好弱势困难群众的扶贫救助工作,以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契机,努力建立和完善我县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农村低保既是一项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德政善举工程。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取消农业税后出台的又一重大惠民政策,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是从根本上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缩小收入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的重大举措。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农村社会救济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基础,必将极大地提高农村社会救济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真正构筑起贫困群众生活保障的最后防线。特别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实施和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贫困群众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更需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给农村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以“兜底”的保障措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实,让农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巩固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职,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工作制度,把这项惠及贫困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我县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省、市、县关于农村低保工作的统一部署,抓紧建立和完善标准适度、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的农村低保制度,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稳步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一)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准确核定低保对象,是农村低保工作的核心,也是首先要做好的基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将我省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大家都知道,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和国家级的贫困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5.1%,农村现有绝对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8.04%。市政府依据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监测数据,综合考虑20xx年底极端贫困人口数、绝对贫困残疾人数、未纳入供养新增加的五保人数、困难优抚对象和绝对贫困人口的分布情况等因素,确定了我县20xx年纳入农村低保对象人数为41238人。各乡镇要根据县政府下达的指标控制数准确核定辖区内农村低保人数,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根据不同的贫困状况、贫困原因、贫困类型,按照下达的指标控制数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从低到高优先纳入保障范围。下达各乡镇保障指标人数既不能突破,也不能减少。

(二)科学确定保障标准,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按照保障标准实施差额补助,是低保制度区别于传统社会救助的重要标志。科学合理地确定保障标准,是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关键环节。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绝对贫困标准的要求,我县今年农村最低标准定为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693元,凡达不到标准的农村居民,按家庭年人均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差额补助,年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360元。为防止平均主义、懒汉思想的出现,要根据特困家庭主要经济收入、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和劳动能力等情况,将绝对贫困人口进一步细分,把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种类别,针对贫困家庭不同贫困程度实行分类救助,对a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40元,b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30元,c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20元。分类救助的目的主要是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救助,对一般保障对象实行一般救助,对特殊保障对象实行特殊救助,使有限的资金得到充分利用,切实保障各类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群众,要通过政府一定的救助支持,鼓励其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摆脱贫困、脱离保障范围。

(三)统筹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积极足额筹措到位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是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保证。省里根据分级负担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农村低保人数、贫困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情况,确定了各州市低保资金的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昭通被确定为三类地区,月人均补助所需的30元资金中,由省补助22.5元,市补助1元,其余6.5元由县人民政府配套解决。我县按市政府下达指标控制数41238人计算,省、市、县每年共需筹集资金1484.59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113.43万元,市级补助资金49.49万元,县级财政需筹资321.66万元。尽管我县财政十分困难,县政府仍决定将农村低保资金县级配套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全部及时到位,使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360元的底限。

为使农村低保金及时足额落到实处,县财政局要在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下设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帐”,用于办理资金汇集、核拨、发放等业务,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完善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督管理的问题,经常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封闭运行。

(四)严格操作程序,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小组推荐、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县财政局发放的工作程序,切实做好低保对象的确定工作。要立足于“保障最困难群众”来定范围;要立足于“解决温饱”来定标准;要摸清底数,慎重定案,按规办事;要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稳步推进;要注意与农村五保、优抚、扶贫、灾民救助、移民救助、临时救助相互衔接;要充分考虑部份农村特困人口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口文化水平低、居住偏僻分散、不愿甚至不敢向政府讲述自己困难的实际,搞好入户调查,做到胸中有数,防止在户主申请才解决的大原则下出现应保未保的现象;要把握好度和量的关系,确保将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情况出现。

(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

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适应农村低保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家庭收入核实测算、申报审批、资金发放,资金监督管理、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制度,形成符合农村低保工作需要、适合我县实际的低保管理办法和。

规章制度。

确保低保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搞好农村低保制度与五保供养、灾害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以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为主以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济等为辅的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各乡镇、各村委会和民政、财政等部门要按所承担的职责分别建立完善农村低保工作档案;要加快农村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全面提高农村低保工作服务效率、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乡镇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体,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助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扎实实抓好落实。

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要按照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的要求,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强化落实,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制度的如期建立和实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层层抓好落实,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资金落实、保障有力。各乡镇主要领导必须负总责、亲自抓,要为全面建立和实施低保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人力保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经常听取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要严格按照省、市和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确保在7月底前将低保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一折通”存折转发兑现到低保对象手中。

二是民政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县民政局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低保工作主力军作用,深入一线,深入村寨,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详实的基础数据,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牵头做好农村低保的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履行好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各方面的职责;要加强请示报告,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为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全力推进农村低保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落实好农村低保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解决和落实好“一折通”发放农村低保金的各项准备工作;扶贫、统计部门要掌握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配合做好保障对象和家庭收入的核定工作;民宗、农业、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支持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基层组织、有关部门及从事低保工作人员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审计部门要定期对低保资金进行审计;县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支持农村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确保如期使用“一折通”发放兑现农村低保金。此外,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优势和实际,研究制定针对农村困难群众的配套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切实解决保障对象在就医、就学、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同时坚持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农村困难群众生产自救,引导和帮助他们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提高农村困难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要切实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关键在基层。当前,我县基层工作任务繁重、人少事多,既要采取措施推进整体工作全面进展,又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确保农村低保等重要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结合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充分挖掘整合现有工作力量,实行一人多职、一职多岗等办法,集中优势人力来抓实抓好农村低保工作。加强对村两委的监督和指导,增强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做好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准确把握农村低保工作的政策要求,熟练掌握工作程序,提高做好低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扎扎实实为农村低保对象服务,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同志们,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特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一项落实民利、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政之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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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会议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青龙街道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作一个简要汇报。

青龙街道于20xx年10月31日成立,辖9个城市社区、3个农村社区和4个村,现有常住人口8万人,流动人口2万人。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低保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的“九步工作流程”和“三查三评两公开”制度,加强动态管理、阳光审批,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截止20xx年9月底,青龙街道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343户、8593人,月人均享受低保金额127.5元,比全县人均享受额的137元低9元。农村低保125户、270人,1—9月累计发放低保金930万元。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不该保的坚决不保”。

一、加强对低保工作的领导,确保低保政策落到实处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低保工作,把低保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一是多层次、全方位组织村社区干部学习低保政策,提高对低保工作的认识。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村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院坝会、办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在村社区举办了民生面对面,与群众直接交流,当场解答群众提出的低保政策方面的问题。二是街道、社区(村)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低保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和义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强化低保队伍管理。坚持定期培训与临时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每季度、每年度定期对社区村低保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提高执行政策的水平。四是强化低保对象的教育管理。切实加强对辖区低保户的日常管理,引导他们树立劳动光荣和骗保可耻的思想,每月积极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义务劳动,有效杜绝了赖保骗保和低保养懒人的现象。

二、严格低保操作程序,坚持低保阳光评审。

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九步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对低保的管理,基本实现了“三查三评两公开”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使低保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坚持入户调查。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10-20号为集中入户调查时间,由各社区支书、主任牵头,低保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组(楼)长组成低保入户调查组,对原享受低保和新申请低保的家庭逐户入户调查。入户调查必须做到“三查”。即:一“查”其家庭生活现状,看住房面积、装修档次、家具购置、生活水平;二“查”收入水平,看有无工资、养老金、房屋出租、设备租凭等收入;三“查”就业情况,看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人员是否就业、有无重特大疾病和残疾人。同时走访邻居、知情人了解其是否有瞒报、虚报收入现象,从而掌握低保户家庭收入的第一手资料,为评定低保户打下坚实基础。每季度对原享受低保户入户调查率达到了96%,对每季度变动、新增户入户调查率达到了100%。通过“三查三看”有效减少了骗保现象的发生。二是坚持民主评议。各社区根据入户调查情况,首先由社区两委会议进行初评;再由街道社区干部、户籍民警、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居民代表组成的社区低保评议小组进行再次评议,由调查人介绍入户调查情况、社区支书介绍初评情况,再由评议代表发表意见,逐户进行筛选、比对,最后形成一致意见;对评议通过的家庭交街道审核小组核评,通过民主评议,有效杜绝了人情保现象的发生。三是坚持三榜公示。第一榜公示由社区民主评议初步通过的享受家庭及享受人名单和享受金额,公示三天,对有反映和举报的进行再次入户调查和核实,如确有隐瞒收入骗保,立即取消参评资格;第二榜是街道初审后进行再次公示;第三榜是公示由县民政局审批通过的享受低保的人员名单及享受金额、同时公布举报受理单位和电话,如有居民举报,须进行再次核查,如举报属实立即取消享受资格。做到低保评审阳光化,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低保动态管理,完善低保管理机制。

一是畅通能进能出机制。在每季度定期入户调查的基础上,街道纪工委、民政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样调查,每年对2—5个社区进行拉网式排查,今年4—5月对天鹅等4个社区进行排查,摸清摸透了低保家庭状况,查出4个社区的42户低保金额享受标准不合理,及时进行了调增调减;对隐瞒收入的15名退休人员进行了停发;6—7月对街道农村低保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享受户家庭情况、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在核查中对龙溪村低保操作不规范进行了及时纠正。同时针对今年全县启动超龄、征地移民等养老保险的具体情况,我们及时与社保部门衔接,对已领取养老金的297户426人及时停发低保金。二是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所有低保家庭的基本信息严格实行了网络化管理,并适时更新数据,做到所有社区共享,防止在多个社区挂户、双重户口申报低保现象的发生;同时整合了社保数据资源,及时掌握参保人员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情况,有效杜绝了多头享受、瞒报收入骗保现象的发生。三是完善举报投诉机制。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以纪工委牵头、财政、民政工作人员参加的督查小组,不定期对低保享受情况、低保金到户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一经查实,坚决查处,今年共接到电话举报、当面举报36起,对举报属实领取了养老金和退休金的21户42人予以停发,做到了举报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调查率达100%,处理率达100%。

四、开展低保就业联动,实行低保分类管理。

在低保工作中,我们把社区服务、就业再就业与低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的享受对象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加强技能培训,与就业再就业工作联动。利用再就业培训工程,优先对有劳动能力而失业的低保人员进行电脑、厨师、缝纫等进行免费培训,提升其素质和技能。今年培训300余人,为其开辟就业门路,有效消除了“零就业”家庭。二是强化职业指导,拓展就业门路。将辖区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组织起来,让他们积极参与社区保洁队、社区治安巡逻队等公益性组织,还定期组织参加县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现场招聘会,通过促进就业,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肯定他们的社会价值,增加他们的家庭收入,改善了家庭的生活质量,同时也加深了社区工作的群众基础。如磨子岭社区低保人员王大仙原每月享受低保金190元,经社区介绍到农业局当保安,每月收入近1000元,他本人主动向社区提出了不再享受低保待遇的申请。

各位领导,同志们,低保工作是利及广大弱势群体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青龙街道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县委、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虚心学习兄弟乡镇的先进经验,再添新思路,再增新办法,进一步抓好街道的低保工作,做到上级满意群众满意,为维护一方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低保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刚才张国同志就民政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希望各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社会救助工作。今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并从5月1日起施行。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年省政府也把社会救助工作列为考核工作重点目标。而社会救助工作的核心就是城乡低保工作。目前,全县上下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对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问题反映比较强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其列为“10项便民实事”之一,要求全面进行核查整改。县委、县政府领导更是高度关注,多次听取民政部门对此项工作的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今天把大家召集上来开这个会议,主要内容就是安排部署这次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这项工作涉及人多、面广、事杂,希望在座的各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近年来,在县、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班子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严格程序、完善政策、开通绿色通道、实施阳光听证、开展普查核查、实行备案登记等多项措施,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城镇低保标准从20xx年140元每月提高至现在的404元,月人均补差由90元提高至252元每月,城镇低保对象由20xx年817户1486人增加至现的3139户4874人;农村低保从20xx年668元每年提高至现在的2430元,月人均补差由10元提高至115元每月,农村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1031户1799人增加至现在的18261户24006人。资金发放由过去的乡镇手工按季发放到现在银行化按月发放,基本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乡镇村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程序不规范。有些乡镇保障对象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走过场,操作程序不严谨,甚至在对象确定上,存在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由于宣传不够深入、不细致、不到位,部分群众对低保政策不了解、不掌握,经常发生上访现象。三是动态管理不到位,存在“死人领低保”“开小车住别墅”的“富人”吃低保现象,而符合条件的困群众却未能及时被纳入保障范围。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各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此项工作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的一项政治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圆满完成这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重点,落实责任。

(一)核查重点。一是20xx年以前年度纳入低保的要重点清查。20xx年和20xx初,我县为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将全县低保对象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大幅度扩面。其中农村低保对象由当时2361人扩大到24947人,扩大范围达到10倍之多。当时为了能在短时间上报,县乡村三级仅用了半个月时间就组全了档案上报省厅,致使当时所有乡镇根本就没有按程序进行,使一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混进低保行列。近年来,虽然各乡镇也多次进行了低保普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们严格低保程序,对申请家庭在病、残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所有申请家庭必须进行听证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错保现象发生。但因部分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不愿惹人,还有部分人仍然未清出低保行列。致使后期因病、因灾返贫人员与这些人进行攀比,上访情况不断发生。二是对有争议的村“归零”重评。按照县里王书记的指示,我们原计划是将全县所有乡镇低保对象都重新归零,但是考虑到信访稳定(年底将开展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考虑到低保户利益、考虑到乡镇工作任务等多种原因,决定将乡镇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驻村干部、蹲点服务干部认为低保不合理的村、群众信访较多的村“归零”重评。按照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原则,归零重评是政策允许的,目前省厅也在推荐这种方法。我县五道河乡、满杖子乡、仓子乡和刘杖子子乡个别村在去年就开展了此项工作,实践证明效果很好,而且目前非常稳定。重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程序、召开民-主评议会,张榜公示无议后再确定上报。三是重点清理财政拨款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享受低保问题。低保存在的问题归结起来就7个字,“错保、漏保、人情保”,此举专门针对人情保问题。有的村民代表之所以不负责任,是因为有在县乡吃“皇粮”人员打招呼,也为了今后村里或个人办事时方便,更有甚者,有些本人不知情,但村里为“打进步”直接将其父母纳入低保,这就出现说的“部长父亲吃低保现象”。在我县,不排除“局长父母、乡长父母吃低保现象”。这部分人严重影响低保的公正、公平。也就是上访群众所说的家里“有人”的就纳入低保。我们认为,我县农村低保为年人均纯收入2430元每年,城镇低保404元每月,作为一名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其一年工资足可以养家。目前全县正在开展刹“四风”问题,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又即将开始,老百姓告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时,低保问题几乎是上访必有的。县纪委在查案中也涉及到多起这样的案件。所以这项措施也是保护我们的干部。石灰窑乡在20xx年左右就曾经出过此举,刚开展时非常艰难,是乡长、书记一一给在外工作的子女打电话赢得家人理解。上谷乡娘娘庙村开始时低保非常乱,后来是乡里主要领导驻村,将在外工作的家属全部取消,取得百姓信任,使村里低保工作较好落实下来,目前,该村非常稳定。现在我们有了政府文件,今天又将乡镇主要领导请来,下一步开展此项工作可能比原来阻力要少,但前提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重视,要全力参与并支持。当然,家属是重病重残或家中发生重大灾害的,经履行程序公示无异,生活确实困难可依法依规纳入低保。四是村民代表会把关不严出现错保漏保问题。按政策规定,申请农村低保须经村民代表评议公示无异议签署意见后上报,这是最关键的也是最基础的环节。然而,受家族观念、个人素质等多方面的影响,村民代表或村委会干部往往站在符合自身利益的角度行使权力,那些符合自己利益的人员往往能够通过评议,反之则无法通过,进而造成那些符合条件但村级无法通过的人上访讨说法。同时,也使得一些本身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村民代表评议的“合法”途径进入低保范围,形成不公正现象。五是要彻查低保经办人员搭车收费问题。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要发现一起将查处一起,而且要从严查处。办理低保过程中可能因照片、复印证件等产生费用,但绝不能向保障对象收取费用,低保户原本就因难,这样一来不仅雪上加霜,而且影响恶劣,一经媒体炒作,后果不堪设想,还有向低保对象索要财物现象,在此要郑重告戒低保工作人员,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旦被低保对象举报并查证属实,很可能就要被处理或追究刑事责任,到时后悔已晚。六是要彻查私营企业老板以及富裕的个体工商户吃低保现象,严禁“开小车、住豪宅”吃低保现象发生。

(二)加大宣传。低保工作原本是惠民生、得民心的工作,为什么老百姓不领情,上访现象时有发生?我们认为,宣传不到位,信息不通畅、过程不透明是根源。低保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所以今后要强力推进“阳光低保”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在村委会显著地方张贴低保政策、被保障人员、保障金额等信息,让广大村民知道什么条件可以办、如何办、办后待遇、资金如何领取等,把切实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到保障范围,把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清除出列。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真正把低保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重点解决好个别干部、群众对低保政策认识上存在的“只要下岗或失地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只要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父母失去劳动能力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只要靠关系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只要年龄大了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的“四个误区”。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城乡低保对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乡镇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及时听取汇报,经常过问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要积极提出解决的办法。各乡镇、村要建立举报箱,受理群众的举报。要充分发挥群众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监督检举。

为了保证入户调查质量,这次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坚持实行“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乡镇村相关负责人分级负责,不论是新增户,还是续保户,一律责任到人,负责到底。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关系低保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执行政策不力、隐瞒真情不报、问题严重的,要视情况追究领导和承办人的责任。另外,对明显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乡镇要积极协调,确保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禁出现明显符合低保条件,但乡村无正当理由又迟迟不予落实现象发生。绝不允许因低保问题而发生影响恶劣的事件。对村、乡一时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同志们,核查清理城乡低保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大家要克服困难,敢于碰硬,善始善终地做好核查工作,努力为县委、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讲话

农村低保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群众的生存权,是我国党和政府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当前我区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今天召开的这次会议,主要就是安排部署我区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

今年7月11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一件划时代的事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极大关心,是继取消农业税后出台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不断推进和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步骤和措施,同时,也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是顺民意、得民心的一项重要事业。我区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把这项惠及贫困群众的好事抓紧抓实,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来宾市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区共有农村贫困对象9618户、36087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

申请书。

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乡(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9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区民政局审批,确保我区今年10月份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乡(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村(居)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市政府出台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各乡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区、乡要分别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要加快农村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农村低保工作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按照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的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全区农村低保制度顺利实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任成员,切实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层层抓好落实,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保障有力。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必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要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准确地完成摸底调查和审核上报工作,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民政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民政部门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低保工作主力军的作用,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牵头做好农村低保的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履行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方面的职责;要加强请示报告,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部门的支持配合,为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要切实加强基层管理力量。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关键在基层。当前我区各乡镇只有1到2名民政助理,管理力量十分薄弱,难以适应农村低保工作的需要。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基层管理力量建设,整合乡镇行政资源,充实管理力量,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低保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落实专职或兼职人员,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到人。要合理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给予农村低保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配备低保专用设施设备,将农村低保对象的所有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实行数据库管理。要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广大低保工作者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农村低保工作的政策要求,熟练掌握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扎扎实实为低保对象服务。

同志们,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高标准、严要求,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xx大顺利召开!

谢谢大家!

同志们:

县政府决定召开本次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农村低保会议精神,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着力改善民生问题,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力的增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通过一系列的便民、利民的惠民政策,强力推进扶贫攻坚,不断加强社会救助,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全县农村贫困面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地方财力拮据,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十分有限,与群众的愿望、与和谐社会的要求差距较大。因此,抢抓中省政策机遇,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

(一)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构建和谐汉阴的重要基础。党的xx大把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写进了党章,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关注民生民利,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成为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和谐社会的显著特征是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只有帮助贫困人口稳定解决基本生活问题,进而实现脱贫致富,缓解发展差距,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有助于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缓和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维护每个人的生存权。如果贫困群众吃不饱、穿不暖,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就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社会公平也难以体现。在社会各阶层中,农民生活最苦,生存环境最差,理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照顾。农村低保实际上就是农村困难群众的一条“生命保障线”,政府通过必要的救助,保障农村贫困群众衣食无忧,可以让农村困难居民从此和城镇困难居民“同享一片蓝天”,让他们平等地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实施农村低保既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更是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有义务、有责任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切实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我县自然条件差,历史欠账大,贫困面还比较宽。目前,全县未脱贫人口还有5万人,五保对象3500人,年人均纯收入在693元以下的还有2.7万人,他们的生活还相当困难,加之我县自然灾害频发,每年因各种灾害需要救助的人很多,救助对象多,且居住分散,保障资金发放难度大。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必须率先解决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对因病、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给予稳定的生活救济,保障农民群众逐步过上宽裕的生活,既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低保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下定决心,加大投入,扎实推进。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规范程序,公正办事,尽力让最需要保障的人都能享受到低保政策的阳光。

全县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省市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保障资金从10月1日起按季度发放到农村贫困群众手中。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实施。

(一)科学制定标准,实行分类施保。科学合理制定农村低保标准是实施农村低保的重要依据。如果标准过高,财政难以承受,也容易使一部分人产生依赖思想。如果标准过低,不能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低保制度就达不到保障效果。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公布的温饱线(即年人均纯收入693元)的要求。根据我县农村居民吃饭、穿衣、医疗、上学,适当考虑用电、燃料、通讯等费用的实际,县上确定今明两年我县农村最低保障标准不低于693元,补差标准年人均补助不低于300元。根据前期摸底测算,全县总的保障人数应控制在农业总人口的10%以内。由于川道、浅山、中山、后高山等不同的自然条件,农民人均收入差别较大,享受农村低保的人口比例应有所区别。我们确定川道的平梁、城关、涧池、永宁、蒲溪、双乳六乡镇控制在总农业人口的9%以内;浅山的观音河、龙垭、铁佛寺、田禾、漩涡、汉阳控制在总农业人口的10%以内;后高山的酒店、双河口、铜钱、石条街、上七、双坪控制在总农业人口的12%以内。同样在温饱线以下,农村贫困居民的实际贫困程度差异很大,为此,我们在执行中一定要分类施保。对痴呆傻残等民政救济对象要予以重点保障,补差标准相对要高;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要纳入保障范围,但补差标准应该偏低一些。已享受农保五保待遇的不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分档补差一定要简便易行,不可太多太细,难以操作。

(二)合理确定对象,务求应保尽保。保障对象的界定是低保工作的核心。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要求以家庭收入为依据,但是实际上家庭收入的核算很难操作。农村贫困居民量大面广居住分散,派干部逐家逐户计算家庭收入不太现实。农村家庭收入结构比较复杂,即就是核算出了家庭收入,其准确性和可靠性也很难把握。为客观真实反映家庭收入情况,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必须把握以下环节。首先要依靠群众。村民民主评议要把握好参与人员范围,人员过多,人多嘴杂意见难以集中,人员过少,评议结果很难保证准确、公允。因此,村民民主评议要由村干部及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共同参与,人员7—9人为宜。决不可能搞村干部等少数人说了算。其次要正确对待本人申请。农村低保原则上要求户主本人申请。实际上,农村好多智障、残疾群众,他们是最穷、最需要帮助的人,对他们来说书面申请有困难。如果单以本人未申请就不纳入保障,势必造成最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这就违背了农村低保制度的初衷。因此,对无申请能力的,村委会要代为申请,乡镇民政所对这类情况一定要底子清、情况明,确保既不漏人又不出现冒名顶替。第三要严格审批公示。村民评议出的结果一定要张榜公示,公示有异议的要入户核实家庭收入。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委会盖章和村民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上报乡镇政府。在整个过程中,都要接受群众监督,坚持“申请低保必过群众关”,既要防止人情低保,又不能漏掉最需要保障的人,做到应保尽保。

(三)落实配套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做好资金保障和管理,是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关键。一要稳定资金来源。农村低保所需资金由中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为确保农村低保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省上要求,市县财政必须分别按上年可用财力的1%安排农村低保资金,这是一条刚性政策规定,县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大协作力度,严格按省上规定将配套资金筹措到位。二要规范资金管理。县财政部门要按照下一年度的资金需求,足额安排好农村低保资金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凡按预算列入低保专户的资金不准挪作他用。要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资金安全运行。三要实行社会化发放。要严格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由民政部门将农村低保登记审批名册和拨款报告提供给财政部门。经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给农村信用社,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季度足额发放到户。农村信用社要积极为农村低保户提供及时、周到、便捷的服务,通过开设代理网点、增设低保专门窗口等办法,确保低保资金方便、快捷地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低保户领取保障金原则上不准代领,对确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可由乡镇民政所委托村委会代领。

(四)健全工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农村低保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只有加强规范管理,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才能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各乡镇要积极适应低保工作需要,严格执行《汉阴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确保低保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操作办法要简捷,具体制度设计要周全。在操作程序上都要有责任人、有档案记录。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审批政策、申请对象、低保标准、救助水平四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乡镇要通过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农村困难家庭基本情况,并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建立贫困家庭档案,录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在对象管理上,要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对孤寡呆残的保障对象,其家庭成员收入变化不大,只需随时掌握增减员情况,实行长期保障,可两年审核一次;对于一般保障对象实行半年审核一次。经核实其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应及时停止保障。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资金有升有降”。

农村低保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群众的生存权,意义重大,必须要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倾注精力,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要强化政策宣传。农村困难群众大都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不灵,这给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宣传、广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的各项政策,真正让农村低保这一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深入民心。各乡镇和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印发宣传单、选派联络员、召开村民会议、办。

黑板报。

宣传栏等形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宣传低保政策条件和程序,把低保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真正让农村广大群众熟悉政策,了解政策,积极参与。

二要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乡镇长既是农村低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更是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代言人,务必要把这件实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将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下大力气抓紧抓好。财政部门要抓好资金落实,及时足额落实农村低保资金。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实施。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扶贫、农业、统计等部门要主动配合民政部门,准确提供农村贫困户扶贫档案和资料,做好保障对象的核查工作,协助做好保障对象和家庭收入的核定工作。要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认识到农村低保是一种义务和责任,要把实施农村低保作为广施爱心的具体行动,带着对贫困群众的真挚感情做好农村低保各项工作。对象确定要公平、公正,分档补助要注重实际,工作程序要简单快捷、方便群众。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农村低保工作由乡镇、村两级来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充分考虑工作需要,进一步整合人力资源,建立强有力的农村低保工作班子。民政部门和各乡镇都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指导各村委会组建低保评议小组,指定专人管理,构建起规范的管理平台。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同时,要切实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农村低保金是贫困农民的“救命钱”,必须不折不扣地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优亲厚友和人情低保等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工作人员参与套取低保资金的一定要从严查处。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检查,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流程正确、措施到位、进展顺利。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尽力为群众政策咨询、来信来访和监督举报提供方便。

同志们,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希望大家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为动力,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尽职尽责,扎实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帮助困难群众切实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为构建和谐汉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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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及省上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全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及“十二五”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分析“十三五”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农经重点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坚定信心,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二五”期间,各级农业农经部门按照中央和的决策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农村产权制度创新有序推进。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出台了引导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土地确权颁证”)、工商资本租赁土地风险防范等意见或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和抵押贷款试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步伐。

——农业经营制度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先后出台了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意见,实现了“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双层经营逐步向“集体所有、农户承包、多元经营”转变,构建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的政策框架。

——农村社会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强化对农民财产的保护,坚持对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对农民负担进行专项检查,健全完善了农民负担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集体财务和民主理财,健全规范了农村“三资”管理体系,农民负担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

总的来看,“十二五”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成效突出,有力地支撑了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回顾“十二五”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坚持把土地确权颁证作为农村改革的突破口,从2012年开始,我省连续三年开展了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工作,探索完善了土地权确权颁证工作的“七大环节”“四项原则”,建立了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从2015年开始,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开,在35个县整县推进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有883个乡镇、1.08万个村开展了土地确权工作,分别占全省任务乡、村总数的87%和83%,已完成土地确权面积2971.9万亩,涉及承包农户288.7万户,分别占“二调”集体耕地总面积和承包农户总数的38%和56%。

土地流转服务中心85个,乡镇服务站1136个,村级服务点13156个;成立县级纠纷仲裁委员会85个,乡镇调解委员会1003个,村级调解小组13150个;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达1136.3万亩,流转率达23.5%;全省规模经营面积达640万亩,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近2.5万个。

(三)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发展势头强劲。坚持把新型经营主体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先后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着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初步构建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政策体系,有力推动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省农民合作社达5.7万家,入社成员120多万人,合作社数量较“十二五”初增长近11倍;全省已创建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700多家(国家级304家、省级989家)。发展各类家庭农场5053个,各类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达到6130家,从业人员达15.5万人,经营收入达114.6亿元。

(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统一经营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坚持把盘活农村资产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先后报请省政府出台了《xx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和《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三资”网络监管平台,推进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强化了农村审计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日趋规范,农村集体经济活力增强。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有86%的县区、58%的乡镇建成了“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在11个市(州)建立了17个交易市场,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3673件,成交金额达3682.2万元;对6540个单位开展了农村审计,审计资金总额53.4亿元。

(五)强化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农民减负工作成效显著。我们高度重视农民减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突出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督检查两个重点,着力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惠农政策落实、涉农收费等项目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减轻农民负担实施意见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案,不断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每年开展农民负担专项监督检查,没有发生农民负担恶性事件,农民负担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十二五”期间,省上每年对30%以上的行政村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尤其是2015年有5728个行政村实施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占总村数的35%以上,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

(六)积极促进产业融合,休闲农业健康发展。我们把发展休闲农业作为生产要素跨界配置促进产业融合的重要手段来抓,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意见》,制定了休闲农业示范创建办法和休闲农业发展方案,开展了休闲农业示范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休闲农业健康发展。2015年底,全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9024家,接待人数3012万人次,解决农民就业9.4万人,带动农户11.9万户,休闲农业总资产达500.5亿元,营业收入达26.4亿元。创建休闲农业示范县10个、示范点42个,打造了4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条中国十佳精品线路、6个中国最美休闲乡村、7项中国美丽田园农事景观以及58个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示范品牌。

另外,我们还在陇西县开展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和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在敦煌市、山丹县、凉州区和麦积区等4县区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试点,在西和县等6个县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金川区和甘谷县开展了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统筹谋划农业农村改革,努力把农业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

总的来看,“十二五”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成绩有目共睹,这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省农经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顽强拼搏!在此,我代表省农牧厅党组向全省广大农经干部职工及家属致以诚挚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技术力量薄弱,进展缓慢;个别地方土地流转服务不到位,流转行为不规范;相当数量的合作社运行质量不高,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利益联结不紧密;农经体系不健全,村级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农民负担监督还不够有力,存在一事一议项目超范围、超限额筹资筹劳的情况。为此,各级农经干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加以解决,奋力开创农经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明确思路,全力以赴做好2016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2016年是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2016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对于开创全局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农经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个大局,聚焦增加农村居民收入这个核心,以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为主线,着力抓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农业经营制度、集体资产产权制度“三大改革”,不断调整和完善农村生产关系,积极推进多种形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完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各级农经部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攻坚克难,努力抓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们省是全国9个整省推进试点省份之一,省政府明确要在2016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7年要进行总结验收。省政府要求,2015年和2015年确定的38个整县推进县要在今年全面完成任务,50个两年推进县基本完成任务,这是大形势,也是总要求,各级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加强协调,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头等改革任务。一是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2017年全面完成任务,这是个硬杠杠,届时各县区要向省政府交账。从现在看,时间过半,任务远没有过半,应该说经过试点,改革的路子已经摸清,中央和省上的经费已经到位,只要各地加强领导,是能够如期完成任务的。为此,各地要有紧迫感,要向党委政府及时报告,要对这项工作再动员、再统筹、再部署,要以目标倒逼进度,以落实倒逼责任,明确细化工作时间表、任务图,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二是要严格工作质量,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涉及农民切身利益,不能有丝毫应付思想,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环节扎扎实实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尤其是要建立健全技术专家组,有条件的地方要引入项目监理机制,实施全程质量监控,保证确权登记颁证得到群众认可,把确权登记颁证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证。三是妥善解决矛盾纠纷。随着确权工作的深入推进,今年可能是矛盾纠纷最多的一年,各地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政策调研,及时解决本地区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好矛盾纠纷问题。要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四是严格按政策使用资金。中央大部分补助资金和省上的补助资金已全部下拨到县区,各地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管好用好专项资金,该用的时候坚决到位,不能用的地方坚决不用,在这项事关改革大局的资金使用问题上决不能犯糊涂。这算是提醒,也是要求,希望大家把这项要求真真落到实处。

查处的要严格查处,坚决纠正;继续推行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促进土地规范流转。二是抓紧健全工商资本租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各地要从实际出发,依法探索建立租赁农户承包地上限控制、分级备案、审查审核、风险保障金和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遏制“非粮化”倾向、严禁“非农化”行为,民乐县要认真探索推进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试点工作。三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通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考评、鼓励先进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四是积极开展土地流转政策创新。各地要加大对促进土地流转政策创新调研,健全完善促进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新模式,健全农地管理制度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推动农村土地稳定有序流转。

(三)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是促进产业融合的关键,是完善农业经营政策支持体系的保障。各地要大力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主体之间融合发展,不断丰富和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模式,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提升农业经营效益。一是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农民合作社到去年底已经发展到5.7万家,现在看数量不是问题,关键要提高质量,因此,今后的重点任务是:一手抓规范,一手抓创新,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把示范社打造成合作社的典范;要大力引导合作社创新发展,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财政量化到户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支持合作社拓展服务内容,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直供直销、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发展联合社,加强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二是积极培育家庭农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健全家庭农场系列管理制度,抓好省、市、县三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的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流转农户承包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创新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要积极探索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的经营模式,努力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四)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重大,涉及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完善,各有关试点县区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试点先行、分类实施、分步推进。一是陇西县要全力抓好“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要认真落实试点工作主体责任,加快工作进程,扩大试点范围;深化股份合作社组建方式、运行机制的改革试点任务,积极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有偿退出权、继承权、抵押权和担保权的实现途径。力争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探索总结出一套可复制、能推广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二是进一步加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力度。各地要强化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备案、价格评估、纠纷仲裁等服务机制,加快制定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规则、管理办法,力争到2016年底每个市州至少选择1个县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到2017年底基本建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更多地通过公开市场流转,促使农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三是不断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大全省农村集体财务、集体资产、农村审计等基础培训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天水、白银、陇南、临夏、甘南5个市州要加快平台建设进度,确保到2017年完成建设任务。认真落实甘办发〔2015〕50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强化农村审计监督,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权益。

(五)着力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当前,减负工作总的局面是稳定的,但从近年

监督检查和农民信访情况来看,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问题。为此,要对反映突出的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对问题较多的地区开展综合治理。一是要将贫困县区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狠抓各项涉农收费减免政策落实,严肃查处涉农乱收费行为。二是要加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力度。重点检查筹资筹劳限额标准、项目申报审核制度及筹资筹劳票据使用执行情况。三是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四是要将农民负担监管对象向村级组织、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延伸。

(六)着力推进休闲农业健康发展。一是全面落实《休闲农业发展实施方案》,没出台方案的地方,要结合实际尽快出台。二是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本区域休闲农业示范创建活动,打造明星品牌,引领规范发展。三是各地要加快制定休闲农业发展规划,优化休闲农业区域布局,鼓励各地依托各级农业园区、农事景观、农耕文化景区等,打造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园区,培育一批有影响的休闲农业知名品牌。四是各地要加大对休闲农业服务创新的指导,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发展休闲度假、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休闲服务项目,开发满足不同市场需求的旅游产品,不断提升休闲农业经营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领导,严格要求,奋力开创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新局面

抓好农业农村改革,确保关键之年有关键作为、开局之年有良好开局,是今年全省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不断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好形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之年,农村改革的任务非常重,各级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农村改革工作,要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和工作的热度上,保持一股劲,保持好势头。尤其一把手要把农村土地确权等重点改革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决不能当甩手掌柜,将来谁拖了全省的后腿,就要追究谁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希望在座的各位把这个事情的重要性向当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清楚。

(二)靠实工作责任。井无压力不出油,人无压力轻飘飘。今年安排的各项改革任务,都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各级农牧部门、农经部门万万不能当儿戏,要把责任体系建立起来,要抓紧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单位具体抓、多级联动、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把今年的改革任务层层分解,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跟踪,让承担任务的每个岗位都要有压力、有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定期通报等制度;要强化工作问责机制,实行工作划片包干到乡村、指导到村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促检查。现在改革的蓝图已经绘就,任务已经明确,要求也很清楚,各级农牧部门要加大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力度,措施再细一点、工作力度再大一点、要求再严一点、进度再快一点,确保按时完成确权登记等重点任务和改革试点任务。省上今年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督促检查上,要对进展慢、质量差的县区及时进行通报,对拖后腿造成恶劣影响的建议进行组织处理。

(四)加强调查研究。农村经营管理属于农业农村生产关系调节范畴,涉及问题关乎农村发展、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关乎农村和谐稳定。所以说,推进每项农村改革都要慎之又慎,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决不能想当然拍脑袋。做好农经管理工作,要学会调研,善于调研,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从实践中寻找破解难题的方法和途径,从群众智慧中汲取化解难题的力量,让我们所推进的每项改革都能经得起历史检验。

神,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明确工作职能、健全工作机构、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农经机构健全稳定。

同志们,今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激扬的干劲,团结一心,顽强拼搏,扎实苦干,奋力开创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新局面,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2月25日,在乌鲁木齐召开,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刘新齐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兵团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六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开创兵团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兵团党委、副司令员于秀栋宣读兵团农业产业化、团场原连队居住区转型发展、“一控两减三基本”先进单位表彰决定,兵团党委、副司令员孔星隆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兵团领导卢晓峰、徐伟华、李新明、田建荣出席会议。

新时期农业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创新工作思路,凝聚各方力量,奋力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刘新齐强调,做好兵团农业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兵团农业在三次产业中的基础地位,切实加快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物质装备水平,不断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农业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更好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始终坚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促进粮经饲统筹、农林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推动兵团农业提质增效;必须始终坚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断拓展农业功能,促进农业生产、职工生活、团场生态协调发展。

点任务,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可控。四要坚持开放发展,拓展农业发展新空间。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抢抓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加强与发达国家、先进企业合作,加大以就业为导向的产业援疆力度,促进农业增效、职工增收。五要坚持共享发展,增进职工群众新福祉。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持续推进就业增收,持续稳定提高连队常住居民收入水平。

刘新齐强调,要切实抓住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环节,确保“十三五”农业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要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做好去库存工作,扎实开展好农业领域节本增效专项行动,着力补短板;要深入推进农业改革创新,继续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启动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要切实抓好农业结构调整,稳定粮食生产,提升棉花质量,做精果蔬园艺业,做强畜牧业;要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加快培育现代农业产业集团,加强农业产业园区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产销对接;要大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要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不断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强化兵团农业对地方农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要切实加强生态农业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继续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实施方案,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积极推进农业“走出去”,不断拓展兵团农业发展新空间,提升兵团农业影响力。

刘新齐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新常态下农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提升农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以全局的视野谋划农业工作,以过硬的本领服务农业工作,以统筹的方法推进农业工作,以优良的作风保障农业工作。

会上,孔星隆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今年春季农业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他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农”工作战略定位、对农业形势的科学分析判断和总体工作部署上来,全力抓好当前农业工作。要全力抓好春耕春播、农资监管、种植业结构调整、果树建园、畜牧生产、农业产业化、新科学新技术推广、春季植树造林、现代农业示范、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安全生产以及积极应对各类灾害等工作,为2016年工作良好开局和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而努力。

会上签订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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