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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老都没碰过男人的女人
一、她还在妈妈肚子里,就已经许配给了表哥老妪秦钟灵,76岁,巴江日化厂退休职工,一辈子没有真正的结过婚,实打实的老处女。为啥说她是实打实的老处女呢,因为有的老处女,仅仅只是没有结过婚而已,实际上,暗地里早已跟男人有过交集,也许叫偷过腥。秦妪不同,她虽然许过三个男人,却还是完碧之身。她十几岁时听妈妈说,她还在妈妈肚子里,就已经许配给了北边的表哥。她看过表哥的照片,他长得帅气,伟岸,一表人材,她很喜欢
查看全文梦里,江南春
春天来了,到处都是一片盎然的景象。走在田野里,周边全是莺歌燕舞和姹紫嫣红。看着湖边小桥附近的垂柳,忽然想起了梦里的江南。这个季节,那里也该是花红柳绿、草长莺飞了吧?友人发过来几首忆江南的古诗词,看着很喜欢。浓抹淡妆的轻愁,恰似缥缈水云间蹁跹而来的婉约女子,袅娜娉婷,楚楚动人。可是,我知道江南的春天绝对不是这样的清淡,应该是什么呢?"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查看全文天边,那一抹晚霞
很喜欢故乡浚水边,那一抹晚霞。那夕阳铺满浚水的时候,河面便跳动着金色的涟漪。芦苇在夕阳下舒展着嫩嫩的手臂;水禽们在水面嬉戏着,或三五成群,或成双成对。一会展翅飞入芦苇深处,一会沉入水下,在很远的地方浮出水面。“清风徐来,水波不兴”,是苏东坡的水韵;“烈日熔金,暮云合璧”,是李易安的晚霞。河面跳动着金色水纹的时候,广场上音乐响起来了。河边一处广场,每当这个时候,一群大叔大妈,身着中式练功服,伴随着欢
查看全文赶年埂
小时候,我很喜欢赶年埂。在我的家乡,我们将赶集叫作"赶埂",赶年埂是赶年末岁尾的埂会,比平时更为热闹,更为丰盛。家乡的埂会不大,像一簇牛筋草在村头蔓延,顺着一条柏油路伸展枝叶。它虽小,却肝胆俱全。柏油路两侧蹲着两排平房,门头上挂着招牌,它们是五花八门的店铺,能吃饭,能理发,能买到日杂,还能买到农药。到了埂期,卖瓜果蔬菜、猪肉活鱼的商贩占据柏油路的两边,中间的过道勉强能过车辆,这里形成局促的菜市。沿
查看全文美丽的麻花辫
灵儿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她心灵手巧,在街边开了家小店。在街的斜对面,有一个水果摊,老板是个单身父亲,名叫阿东,独自带着七岁的女儿融融生活。一年前,融融的母亲去世。父亲阿东毕竟是个大男人,不会替她打扮,所以融融的头发整天乱糟糟的。后来,灵儿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每天帮融融扎麻花辫,把她打扮得可漂亮了。因此,融融很喜欢灵儿,没事就跑到灵儿的店里玩。阿东感激灵儿,便经常送些水果过来。这天,母亲突然叮嘱灵儿:
查看全文致十月:愿你岁月无波澜,敬你余生不悲欢
就快十月了,我们依然在抒写这自己的故事,导演着自己的人生。不想浓墨重彩,却偏爱恬淡相宜。这个十月,依然要和把路走下去,也有很多话要对你说。01十月,岁月温柔不负岁月从不欺我。岁月给我们留下了皱纹,留下了小肚腩,也留下了成熟,留下了善良,也留下了为数不多却能交心的朋友。很喜欢梁静茹的一首歌《爱久见人心》,就像歌里唱的那样:"我爱不爱你,爱久见人心。"时间,是检验一切真情的宝贝,也是沉淀和升华一段感情
查看全文后半辈子的光
很喜欢杨绛先生的这句话:"婚姻是你这辈子唯一一次亲自选择家人,你想和什么样的人牵手走完这一生,就找什么样的人。终有一天你会明白,经济基础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一个人的教养、担当、责任心、控制情绪的能力,以及说话方式和处世态度。结婚的意义就是万家灯火有一盏灯为你而留,而不是鸡飞狗跳有你一个。伴侣真的很重要,晚点没关系,但一定是对的人,因为他,是你后半辈子的光。"人生如剧场,演尽世间悲欢,多少人沉溺
查看全文又现夕阳花
记得,唯一一次和父亲顶嘴是在一个炎热的傍晚,我倔强的性格最终还是依顺了他,这是改变我未来命运的原因。父亲是个特别喜爱研究人文的人,很喜欢看文学书籍,偶尔,在喝醉酒之后跟我讲一些历史故事,我总是似懂非懂却听得很认真。每次一讲到《聊斋》的时候,我就来了兴致,故事情节听了让人害怕,可我却带着好奇继续听下去,总担心那些神魔鬼怪是否也生活我的身边。也许是经历多了,才明白他所说的"神魔鬼怪"的意思,他一生中许
查看全文學習在簡體小說天空飛翔
自从父母离婚,我的心情起伏不定,成绩一落千丈,沒有进入公立高中,开始在私立夜校高中生活。我很喜欢看书,在国小社团活动选择阅读组写读书心得,我最爱安徒生童话故事。国中一年级,开始看翻译罗曼史小说和言情小说,都是繁体中文版,后来出社会工作,搬到基隆市。我觉得简体中文小说网站有不少精彩的言情小说作品,就决定学习看简体中文小说,这对我来说不是很简单的事。父母是客家人,讲客家话,台湾的高中讲繁体字,我就决定
查看全文遇见是最美丽的意外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却不悔相思。——题记遇见:一场美丽的意外多少次的不期而遇才能收获一辈子的幸福,而我们只是一次不浪漫的邂逅却让我陷入了无尽的相思中。不,不能说是邂逅吧,只能说是一面之缘。但在茫茫人海,在不确定的时间,不确定的地点,在未知未来的长河里,我遇见你,是人生最美丽的意外。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向来情深,奈何缘浅,却不悔相思。一见钟情是我对你,一见不钟情是你对我。情窦初开的自己在一次错的时
查看全文堂兄好酒
堂兄喜好饮酒,哪怕桌上只有清水煮白菜,每餐的二两酒是必不可少的。我曾从广州带回去两瓶酒,委托二哥交给堂兄。后来,我听别人说,堂兄很喜欢我的酒,经常对人说:“这是我九弟从广州带给我的。”2008年冬天,我回老家看望母亲。特地带着二哥、三嫂、四哥去三仙湖拜会堂兄。坐在轮椅上的堂兄,一见到我们,脸上即时露出孩子般的纯真喜色,挣扎着要坐起来。我赶紧跑过去扶住他。那天中午,堂嫂按照堂兄的意思准备好了几个家常
查看全文我喜欢你,却永远不会告诉你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这是我的闺蜜邹可很喜欢的句子,她把它摘进日记里,在旁边写道,"千里的路,若是只能陪你风雪一程,握你的手,前程后路,我都不问。"我见证她暗恋一个男生,从来没有敢对他表白,却为他做了那么多幼稚可笑又可爱的事,成为青春记里最深刻的记忆。那个男生个子很高,长得帅,穿衣也有自己的风格,
查看全文守护家园的“她”——致猫咪
"她"伟大、无私、忠实。"她"就是我家的猫咪。什么时间来我家的,来待了多长时间,具体我也记不太清楚了,大概记得它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来我家的,据我爸说,我家的猫咪是从我姥姥家带回来的。它刚来到我家的时候还是一只猫"婴儿",它瘦瘦小小的,淡灰棕色的毛发,四只小爪子是黑色的,当时我还不是很喜欢它,因为我家还有两只狗,一只大的白狗,一只中小的黑狗,我当时是特别喜欢它们的,因为我总觉得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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