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授权委托书第3篇

仲裁委员会:  你委受理 与我(单位)的( )争议一案,依照法律规定,特委托下列人员为我(单位)的代理人:  1、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职务 与委托人的关系:  2、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职务 与委托人的关系:  委托事项和权限为下列第 项:  一、一般代理(代为参加仲裁、代签仲裁文书)。  二、特别授权代理(代为参加仲裁、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申请,代签法律文书、代为提起诉讼等)。  三、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1、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提交给仲裁委员会,一份交受委托人。 2、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调解、和解,  提起诉讼,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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