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管理制度(合集4篇)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营销管理制度(合集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营销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内涵

本公司的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公司的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时所经过的通道,这种转移需要中间商的介入。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主要对象为国际销售渠道的中间环节。

第二章代理商

第一节

企业代理商

第三条

企业代理商是受本公司委托,根据协议在一定区域内负责代销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中间商。产品销售后,本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付给其佣金作为报酬。

第四条

企业代理商与本公司是委托销售关系,他负责推销产品,履行销售业务手续,本身不设仓库,由顾客直接向本公司提货。

第五条

本公司可同时委托若干个企业代理商,分别在不同地区推销商品,本公司亦可同时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第二节

销售代理商

第六条

销售代理商是一种独立的中间商,受托负责代销本公司的全部产品,不受地区限制,并拥有一定的售价决定权。

第七条

销售代理商是本公司的全权独家代理商。本公司在同一时期只能委托一家销售代理商,且本身也不能再进行直销活动。

第八条

销售代理商也实行佣金制,但其佣金一般低于企业代理商。

第三条寄售商

第九条

寄售商委托进行现货的代销业务。根据协议,本公司向寄售商交付产品,销售后所得货款扣除佣金及有关费用后再交付本公司。

第十条

寄售商一般要自设仓库或铺面,便于顾客及时购到现货,且易于成交。

第四节经纪商

第十一条

经纪商既无商品所有权,又无现货,只为买卖双方提供有关价格、产品及一般市场信息,为买卖双方洽谈销售业务起媒介作用。

第十二条

经纪商与本公司不签订合同,不承担义务,与本公司无固定的联系,但在买卖过程中又可代表本方,商品成交后,从中提取一部分佣金,但其比例一般较低。

第三章直销商店

第十三条

直销商店需划出A、B、C、D四个等级,要求每户一卡。

第十四条

直销商店业务拜访次数规定为:A、B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5次;C、D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2次。

第十五条

所有直销商店必须执行统一的市场零售价,若经查不落实,直销店面的零售价不统一,必须追究该区业务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直销商店根据营业额可采用给扣制。

第十七条

商店货物摆放位置必须处于最醒目的位置,商店货架上货物规格必须齐全,摆放整齐。

第十八条

要求商店的货物必须先进先出,业务员随时清点对方库存及出厂日期,以便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将公司的要求传达至客户,如对方库存过大时,需协商,请示主管调回公司仓库。

第十九条

商品在销售、运输及库存等环节出现破损,必须当日调换,不允许拖至下月调换。

第二十条

客户提出的任何意见或建议,业务人员必须当面记录,自己职权范围能予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主管,在3日内答复客户。

第二十一条

业务员必须非常熟悉辖区内每家商店的经理、会计、出纳、仓管、业务采购、柜台组长及营业员的情况,其中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电话、爱好、生日及个别家属情况。

第二十二条

每逢元旦或圣诞节前夕,业务员应该自己花钱寄贺卡给客户。

第四章经销商

第二十三条

经销业务必须由公司经理经营,或由经理指派的业务代表经营,公司内人员具体负责办理业务。

第二十四条

经销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各分公司要求统一。

第二十五条

经销商可划分为A、B两种:A为大型经销商(年营业额在20万美元以上);B为小型经销商(年营业额在20万美元以下,10万美元以上);10万美元以下视为批发商,不签合同。

第二十六条

A级经销商的经营分为淡旺季。旺季时由于对方需求量大,资金占用量大,必须按合同求货到付款,否则不予供货;淡季时考虑长期经营,可适量按月铺货,当月铺货当月底必须全数收回货款(例如,1日发货,到31日收回;8日发货,在31日收回;25日发货,在31日收回)。

第二十七条

B级经销商的经营不论淡旺季,一律货到交款,否则出现的任何货物损失由经理负责全部赔偿。

第二十八条

经销商在经销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变质、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担;但如有产品质量问题,本公司将予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

每年需对各经销商制定销售指标,按指标完成情况予以奖励。批发商销售额在20万美元以下由分公司奖励,20万美元以上由行销部奖励。金额视同分公司费用。经销商未附合同正本,一律不享受本条款。奖励在结算后第60天,由行销部统一核对无误后发放。

第三十条

几个经销商联合进货则全部不奖励。

第三十一条

每年销售指标须按照上年完成情况,在原有基础上递增一定的百分点。

第三十二条

公司需协助辅助经销商开拓市场、规划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策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按照公司规定价格进行销售,允许上浮5%,但不作具体规定,经销商有责任引导零售商执行区域内统一零售价。

第三十三条

经销商不得跨区销售,致使货物流窜,干扰其他市场,导致价格混乱。若违犯,一经发现,第一次停止供货,第二次取消经销商资格,第三次没收销售奖。

第三十四条

严禁经销商销售假货,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业务往来,并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在开拓经销市场时,由分公司派出先遣队与经销商共同打理销售点后,交经销商经营。同时也可由行销部派先遣队,费用由行销部和分公司各承担50%,来开发经销市场,完成市场开拓后再交由经销商经营。

第五章批发商和零售商

第三十六条

有关批发商和零售商的管理,另参见本公司《批发商管理制度》和《零售商管理制度》。

营销管理制度2

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营销管理制度制定的目的

落实对购买公司产品及服务的潜在或现实顾客开展管理、向顾客推荐并销售产品和服务并开展售后服务的部门职能;同时对部门工作关键节点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招商营销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二条  招商营销控制及工作内容

一、公司招商营销工作由招商营销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商营销部负责开展项目招商营销工作,并对市场调查、产品策划、营销计划制定与执行、项目推广、招商及销售组织、合同、协议管理、产品价格管理、营销费用管理等相关招商营销环节直接负责。

第二章 市场调查

第三条 明确市场调查的内容,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为项目的产品策划、营销策划、价格制定提供依据。

第四条 招商营销部负责所辖销售项目的市场调查组织、协调及实施工作,相关部门配合招商营销部的工作,按要求提供市场信息和相关数据。

第五条 市场调查方法

一、 市场调查采用随机访问和重点观察相结合的方法,由招商营销部编制市场调查计划和调查表,成立调查小组实施调查;

二、 市场调查计划内容包括:市场调查的地点、时间、日程安排、人员及分工、采用数量、经费分配和食宿安排等内容;

三、 市场调查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 撰写和提交市调报告

一、 招商营销部负责撰写市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调查目的

2、调查渠道

3、数据资料

4、结论与建议

二、 招商营销部将定稿的市场调查报告提交分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招商营销部备案存档。

第三章 产品策划

第七条 对已确定投资开发的项目,由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公司招商营销部、投资开发部、合同计划部、资产财务部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产品设计建议》进行编制及修订。

第八条 招商营销部对《产品设计建议》中涉及的房屋形态、户型配比等内容进行研究,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章 营销计划的编制与执行

第九条 招商营销部根据董事会批准后的年度公司经营计划进行全面分解,制定月度、年度销售计划,并执行实施。

第十条 销售年度计划

在每年初或上一年末,公司由招商营销部牵头组织,其他部门配合编制年度销售计划。

一、 年度销售计划内容:

1、年度总销售量、阶段性销售额及资金回笼计划;

2、各项目年销售量、阶段性销售额及资金回笼计划;

3、各项目年度宣传推广计划及年度营销费用计划。

二、 编制年度销售计划的依据:

1、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2、合同计划部提供的项目成本分析报告;

3、工程管理部提供的项目设计、施工进度计划。

三、 招商营销部年度销售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若有重大调整需向董事会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四、年末或项目售罄,做好统计总结工作,汇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第十一条 销售月度计划

招商营销部在上月末向公司提交销售月度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一、 销售月度计划包含的内容:

1、月度售房计划;

2、月度资金回笼计划;

3、月度资金支出计划。

二、销售月度计划的编制依据

1、销售年度计划;

2、宣传推广计划;

3、上月的销售情况及本月的销售推广调整办法;

4、已签合同及付款状况统计。

第十二条 计划执行

一、招商营销部按照计划严格完成计划中所列的销售任务;

二、招商营销部按年度销售计划任务开展工作;

三、市场出现特殊情况对销售造成重大影响时,可以调整年度销售计划,调整后的销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四、招商营销部实行滚动的月度计划调整的方法,滚动的月度计划调整要具有可实现性;

五、每月25日招商营销部将下月度计划上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

六、招商营销部应于每月29日之前,将总经理批准后的项目月度计划进行传达并执行。

第五章  宣传推广

第十三条  规范宣传计划的制定、变更、审批正序,确保年度销售目标的完成

第十四条  招商营销部负责根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提出宣传计划、负责宣传计划的反馈统计效果的评价。

第十五条  工作程序

一、宣传计划包括《项目总体宣传计划》和销售各阶段《销售宣传计划》。

二、在项目正式确定开发后一个月内,或项目正式启动一个月内,招商营销部提出项目前期宣传计划。在项目开始认购前一个月,招商营销部经理向公司提出宣传计划,并在广泛征求公司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项目总体宣传计划》。

三、《项目宣传总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销售阶段及起止时间;

2、各阶段在各类媒体上投放的各类数量;

3、各阶段费用及比例(包括宣传量占销售额的比例,各销售阶段宣传量的投放比例,各媒体宣传费的投放比例等);

4、销售目标及效果;

5、效果测评及保障措施、责任等。

四、在项目不同时期或阶段,招商营销部经理根据《项目总体宣传计划》规定的要求,提出并编制销售各阶段《销售宣传计划》。委托策划公司时,在项目不同时期或阶段,代理公司根据《项目宣传总计划》,结合项目销售的实际情况提出并编制销售各阶段的《阶段宣传计划》。

五、阶段宣传计划可分为:

1、前期宣传计划;

2、开盘前宣传计划;

3、开盘后的强销期宣传计划;

4、尾盘期宣传计划。

六、招商营销部经理要审核《项目总体宣传计划》和《销售宣传计划》的可行性。包括宣传量占销售额的比例,各销售阶段宣传量的投放比例,各媒体宣传费的投放比例等内容。

七、总经理负责《销售宣传计划》、《项目总体宣传计划》的审批。

八、各计划审批后抄送资产财务部作为费用的支出依据。

九、招商营销部经理要定期评审宣传计划的适宜性,根据市场实况,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计划的调整

一、以下情况下,招商营销部可提出变更宣传计划:

1、房地产宏观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

2、项目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时;

3、实际销售与计划有较大变化时;

4、总经理负责宣传计划变更的审批。

第六章  招商及销售组织

第十七条  招商

根据产品形态、产品价格等产品元素,招商营销部通过招商工具,将公司的服务、产品面向客户(潜在客户)进行发布,以招募商户共同发展,从而达成公司产品租赁,促成公司资金回笼的过程。

第十八条  销售

招商营销部通过销售工具、销售策略等一系列顾问式销售,满足客户需求,创造、沟通与传送价值给顾客,及经营以便让公司与其利益关系人受益的一种组织功能与程序,从而达成公司产品的销售,促成公司资金的回笼。

第十九条  工作程序

一、招商

1、招商营销部根据市场调研和目标客户分析确定招商对象;

2、确定招商客户的经营模式;

3、制定价格、政策等策略及制作招商、营销工具;

4、招商营销部进行客户招商月计划实施;

5、对客户信息归档完善、招商资料准备就绪;

6、进行目标客户开发、拜访、接洽;

7、招商营销部进行客户分类、确定重点;

8、招商营销部与客户初步洽谈,并签订合作意向书。

二、销售

一)、项目前期营销控制

1、招商营销部负责项目前期的市场调查,为项目产品策划、营销提供依据;

2、对以确定投资开发的项目,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招商营销部编写《产品策划书》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二)、项目导入期营销控制

1、招商营销部组织制定《营销策划整体工作计划》,经公司分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招商营销部根据《营销策划整体工作计划》,适时选择和选择项目广告策划服务公司级营销代理公司;

3、选定项目广告策划服务公司和营销代理公司后,招商营销部负责拟定《项目营销策划服务合约》,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4、招商营销部负责制作相关销售工具;

5、招商营销部组织、协调广告策划公司、营销代理公司确定项目名称、LDCD、主广告语,推广主画面等相关资料,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三)、项目开盘期营销控制

1、工程管理部在项目开盘前三个月提供招商营销部《房屋预测会报告》;

2、招商营销部在项目开盘前二个月组织相关部门确定项目定价,并形成《项目定价建议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3、招商营销部在项目开盘前一个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确定协议合同的审定、培训工作。

四)、营销实施期的控制

招商营销部根据《营销策划整体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监督、相关服务公司的具体工作实施情况。

第七章 合同、协议管理

第二十条 标准协议、合同文本及《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评审

一、项目开盘销售前,由营销策划中心负责拟制《预售协议》、《车位/库房购置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标准协议、合同文本草案,并组织行公司各相关部门、法律顾问等进行初评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销售类标准合同的拟制,主要编制依据为:

1、国家及地方的合同范文文本;

2、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3、公司其它项目的标准合同或标准条款要求;

4、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

三、销售类标准合同内部评审的内容为:

1、对客户的承诺已明确并已形成文件,如楼盘名称、位置、楼房结构、房型、楼号、房号、平面图(合同附图)、面积、价格、交付期限、装饰设备标准、付款方式,特殊的工程设计质量要求及面积差异等违约处置的条款;

2、合同条款完备可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

3、合同内容合法有效,用语规范严密;

4、公司有能力满足合同内容和要求;

5、公司与客户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十一条 协议合同签署控制

一、公司招商营销部负责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协议》,由资产财务部收取购房定金。

二、《商品房预售协议》签订后7天内,必须与客户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寓项目开盘热销期,首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转签时间应为3天以内(开盘优惠政策应以此为前提)。客户若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合同签约时间的,由公司招商营销部填写《延期签约审批单》,报相应权限领导审批。

1、7天之内的延期签约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

2、7天及以上,14天以下的延期签约申请,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14天及以上的延期签约申请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客户签字后,招商营销部应先对业主资料进行审核,在《业主资料表》上予以书面确认,再移交公司资产财务部进行审核备案。有价格优惠的,《购房优惠审批单》等相关资料应一并报公司资产财务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合同变更

一、客户提出合同变更时,招商营销部应要求客户出具书面变更要求,说明变更内容和理由,并承诺承担因变更产生的义务。

二、招商营销部应根据客户要求填写《合同评审表》,报相关部门评审,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下发到相关部门实施。评审应着重于:

1、客户的要求是否可以做到;

2、是否符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3、对客户的承诺能否明确;

4、涉及的费用、面积差异及违约处置条款是否已达成一致。

三、合同变更涉及工程变更的,在变更实施前,营销策划中心应与客户签订《自费更改设计的补充协议》。

四、因公司原因需对已签订合同进行更改的,公司营销策划中心应及时书面通知客户,在征求客户意见后,办理合同变更或签署补充协议。

五、对客户提出的换房要求,营销人员须填写《换房申请审批表》,经客户签字确认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六、对审批同意的换房申请,须向客户收回《商品房预售协议》、票据等资料,资产财务部凭收回协议、票据等资料对房屋进行款项核算,填写《换房款项核算单》后,由招商营销部办理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

七、如在换房的同时不能一次性收回《商品房预售协议》、票据等资料的,须与客户签订《换房协议》以作为过渡。

第二十三条 合同解除

一、根据合同规定的终止条件,项目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进行合同解除。

二、对客户提出的退房要求,招商营销部应填写《退房申请审批表》,经客户签字确认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审批同意的退房申请,招商营销部须与客户签订《退房协议》(对已婚客户及有其它共有人的应由夫妻双方及其它共有人共同签字确认),并由资产财务部对该房屋进行款项核算,填写《退房款项核算单》,由招商营销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章 产品价格管理

第二十四条 定价原则:产品定价坚持成本定价和市场定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  定价目的:为确保产品销售、租赁价格合理、受控。

第二十六条  定价程序

一、合同计划部、资产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核算成本费用,以及预期利润,编制《项目成本预算分析报告》,经公司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送招商营销部;

二、由招商营销部根据市场调查,提出用户可以接收的最高和最低的产品市场价格;

三、由分管副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两种价格分析,确定初步价格,并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批;

四、确定产品价格调整上限和下限。

第二十七条 价格调整

一、项目开盘销售后,公司招商营销部应随时关注项目销售态势、市场需求、房地产行业销售前景,根据项目工程进度、销售进度,及时提出《价格调整建议报告》。

二、整体产品市场出现较大变化时,进行产品价格的统一调整;

三、《价格调整建议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会审批。

四、超过正常优惠幅度、涉及价格实质性调整的优惠活动,应视作价格调整。

五、总经理根据调价权限内进行审批,权限外的调价需上报董事会审批。

六、调整后的价格由招商营销部实施执行。

第二十八条 价格方案的评审、审核和审批

一、招商营销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项目定价建议报告》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订。

二、项目每次开盘的《项目定价建议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会审批。

第九章  营销费用管理

第三十条 营销费用是指在销售周期内专为促进项目的销售而发生的直接支出。

第三十一条 营销费用按“严格总额控制、额度内相对灵活掌握、按计划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招商营销部经理对营销费用的总体使用与控制直接负责。

第三十二条 营销费用审批按照公司《资金审批权限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招商营销部按阶段对营销费用投入进行效果对比分析。

营销管理制度3

一.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营销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营销人员和营销活动。

三.制度细则

1.管理制度

(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

(2)营销部的员工要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各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

(3)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4)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上级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已规定的价格。

(5)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保守公司的各项业务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6)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新客户和扩展新的业务项目。

(7)积极沟通,及时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

(8)协助负责领导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明确营销部目标,建立销售网络。

(9)对业绩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一定的奖励。

(10)对于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和不适应公司发展的员工,会按照相关流程给予相关的处理。

2.岗位职责

销售总监岗位职责

职位名称:销售总监。

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销售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负责企业产品市场开发,客户挖掘和产品销售等相关的组织工作。

(2)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定重要的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策略,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3)根据企业近期和远期目标,财务预算要求,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出销售计划编制原则依据组织销售部人员分析市场环境,提出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方案,向销售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并组织贯彻实施。

(4)每周在总经理主持下,分析销售动态,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督促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5)协调销售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并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协作关系。

(6)提交产品重要销售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产品和服务,对销售效果提出分析,向总经理报告。

(7)掌握客户意向和需求,提出销售的合同的建议,并提出签约原则和销售价格。

(8)定期检查销售计划的实施结果,定期提出销售计划调整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9)掌握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情况,控制公司不同客户及不同项目的价格水平,提出改进措施。

(10)定期专访重要客户,征求客户意见。掌握其他竞争对手的销售情况和水平,分析竞争态势。调整产品销售策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和公司长期发展策略。

销售经理岗位职责

1.职位名称:销售经理。

2.岗位职责:

(1)在销售总监直接的领导下,完成本项目团队的销售任务,做好本销售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销售项目的具体落实,制度执行、销控管理,重要客户的洽谈,客户资源管理与维护,相关报表整理上报,客户档案管理,日常业务培训,销售回款等。

(3)协助销售总监制定销售任务,同时负责对本团队销售项目任务的组织实施及有效推行。

(4)负责发现销售过程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及时上报。

(5)负责本销售团队的固定资产,销售资料管理,安全卫生等工作。

(6)完成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销售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营销业务水平,产品知识水平。

(2)掌握市场动态和趋势信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具体的营销计划方案以及营销计划。

(3)扩大销售网络,熟悉目标市场,熟悉产品,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积极完成销售指标。

(4)做好市场调查与分析工作,积极开发新客户,为客户提供主动,满意,周到的服务。

营销管理制度4

中电投山西娘子关发电有限公司企  业  标  准

A/0                                       Q/电力营销管理制度

二○○五年十月八日发布                二○○五年十月八日实施

娘子关发电有限公司    发 布

目        次

前言………………………………………………………2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述语和定义………………………………………………3

4 职责………………………………………………………3

5 工作程序…………………………………………………3

前        言

为适应电力市场的迅猛发展,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提高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计划经营部提出;

本制度由计划经营部归口管理。

批    准:

审    核:

编    写:

2005年10月8日

电力营销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与营销工作有关的各部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制度的条文。

——

——

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引用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

计划经营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编、修订工作,组织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规定。

各部门根据本公司的职能职责分工,负责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工作程序

电力营销工作由计划经营部牵头,计划经营部、财务产权部、发电部等部门具体负责管理。

主要工作及分工

负责落实年度发电任务,争取发电指标。

工作细则

年、月度发电任务的争取和落实

编制和测算电价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核后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报、催办。

负责起草售电协议和签定购售电合同。

负责起草和签定并网及调度协议。

做好竞价上网的基础工作。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建立竞价上网的测算及报价系统。

协调山西省、河北省地方政府及电网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

营销报告

监督、检查和考核

电费回收分年度回收率(全年回收电费时间以上年12月初到本年11月底为界)、月度回收率和月度累计回收率,分三项内容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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