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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县乡(镇)村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 四、转让价格: 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